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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监2012-03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现场方式)于2012年8月20日上午在成都市蜀都大厦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在出席本次会议之前,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于同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培林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2〕204号文件)的要求,经对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该报告编报过程、审议程序进行认真审议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200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情况; (3)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没有出现因此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发生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违规行为。 鉴于此,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没有不同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对截止2012年6月30日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一致认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子公司") 为购买其开发的"蜀都中心"城市综合体项目相关产品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事项,系该子公司为推动其开发项目产品销售进度,加快资金回笼,规避后期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为购买其开发项目产品的按揭贷款客户商业贷款提供的阶段性保证责任,其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被担保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该保证行为不构成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子公司的高管人员均由本公司高管人员兼任,其财务由本公司财务中心统一管理,其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均按照本公司内控制度规定进行,且保证具有阶段性,因此其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子公司为购买其开发项目产品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保证责任的程序规范,决议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没有因此发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核对,截止2012年6月30日,蜀都银泰公司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为其开发项目产品的按揭贷款客户,分别向发放按揭贷款的银行机构提供的提供阶段性保证累计数额为17,28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46%;公司监事会未发现该子公司违反公司董事会决议向他人违规提供保证的情形; (3)经核查,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无本期发生或前期发生但延续到本期的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4)经核对,公司董事会关于该子公司为购买其开发项目产品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责任的相关决议、该子公司拟与按揭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子公司提供阶段性保证责任发表事前审查认可意见和相关独立意见等,公司均及时、完整的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了公开信息披露。 鉴于此,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没有不同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2-15号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派员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了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现场方式)的会议通知。 本次董事会会议按以上通知所列,于2012年8月20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蜀都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3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峰林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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