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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6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21日下午3:30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副董事长王泽明、董事韩桂茂因另有要务无法出席,分别委托董事商跃祥、袁照云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田俊彦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2年8月2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2-038。 2、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9.34%,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雅致股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财务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公司承诺:若本次与上述各方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事宜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确保在正式设立财务公司前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设副董事长2人,鉴于原副董事长官木喜先生辞职,现同意增选李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4、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原审计委员会委员官木喜先生辞职,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少于三人,现同意增选李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增选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为:李斌(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张金隆(独立董事,委员)、李刚(董事,委员)。 5、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武汉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武汉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武汉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0。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7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8月21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永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0日以直接送达或邮箱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9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致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9.34%,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鉴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75号文核准,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64.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94.3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769.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开元信德深验资字(2009)第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度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4,501.08万元(含2012年上半年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10.5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679.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2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 。 公司已于2012年8月20日将上述款项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公司预计在未来6个月将会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34%,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330万元人民币。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雅致股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财务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公司承诺:若本次与上述各方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事宜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确保在正式设立财务公司前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股东利益。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负责将该部分资金足额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雅致股份本次拟使用人民币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无异议。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0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武汉雅致集成房屋 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8年6月5日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并经于2009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计划募集资金79,980万元,其中28,400万元用于武汉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雅致")集成房屋建设项目。 武汉雅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集成房屋建设项目系通过对其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即公司对其增资28,400万元,其中3,000万元计入武汉雅致注册资本,25,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鉴于该项目实施周期较长,且项目在异地实施,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时顺利进行,同时也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武汉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根据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步骤对其增资,并确定了第一阶段的增资额,具体为:首次向武汉雅致增加投资1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3,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7,000万元。首次增资完成后,武汉雅致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2010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武汉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确定对武汉雅致实施第二阶段的增资,具体为:向武汉雅致增加投资5,000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武汉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确定对武汉雅致实施第三阶段的增资,具体为:向武汉雅致增加投资4,000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 目前,武汉雅致土建工程、设备安装等已全部完工,仅剩租赁资产的分阶段投入。根据需要,公司现拟对其实施第四阶段的增资,具体为:向武汉雅致增加投资4,000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主要用于增加公司租赁资产。 特此公告!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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