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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63 股票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2-036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8月22日,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电力”)减持股份的通知,吉林电力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8月2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39,9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06年8月23日上市时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75%的股份,2010年12月、2011年3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行权后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67%的股份。2011年7月因国有股行政划转转出1,979,017股,划转后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09%的股份。2012年1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截止本次减持前,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04%的股份。吉林电力本次减持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吉林电力的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后,吉林电力持有公司22,053,401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2日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远光软件 股票代码:0020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629号 邮政编码: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62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特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负责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董事及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调整公司发展战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06年8月23日上市时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75%的股份。 2010年12月、2011年3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行权后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67%的股份。 2011年7月因国有股行政划转转出1,979,017股,划转后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09%的股份。 2012年1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行权后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04%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吉林电力持有远光软件26,693,386股,占远光软件总股本的6.04%。 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8月22日,吉林电力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减持远光软件股份数量为4,639,985股,占远光软件总股本的1.05%。 本次权益变动后,吉林电力持有远光软件22,053,401股,占远光软件总股本的4.99%。 二、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远光软件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远光软件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闫少俊 2012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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