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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2年8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万福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7,250.548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1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张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7,250.5488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2、审议通过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250.5488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3、审议通过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7,250.5488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张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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