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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资管人事管理公募化未来投资主办人待遇有望向基金经理看齐 2012-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黄兆隆
证券时报记者 黄兆隆 当资管新政正式出台后,券商资管私募定位将进一步加强,但与此形成反差的是,未来对投资主办人的管理将“公募化”,对其监管会逐步与基金经理监管接轨。 按照证监会日前公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其配套细则修改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调整对投资主办人的资质要求,要求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和职业操守,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注册登记。 监管纳入正规军 上述征求意见稿显示,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同步研究制定投资主办人注册登记自律规则,明确投资主办人注册、变更、注销管理等具体要求,以提高投资主办人专业素质,引导其合理有序流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实际上,这是将投资主办人和基金经理的监管方式并轨,或者说是将前者纳入到后者的监管序列之中。”深圳某大型券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表示。 据了解,按照上述征求意见稿要求,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不得少于5人。投资主办人须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研究、投资顾问或类似从业经历,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和职业操守,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注册登记。 在以往,券商投资主办人大多由券商资管业务分管老总任命,而无需报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券商资管人事管理相对随意。 “以前被视为私募,投资经理的任免方式随意,以后将成为正规军,程序上必须阳光化地接受监管。”上海某国有大型券商资管业务负责人表示。 地位比肩基金经理 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券商资管的投资主办人在人事管理上势必加强。“可能不再是某位领导说能投资就行,而是需要公司投决委进行综合考量,因为这也是直接影响到公司业务形象的考核。”前述深圳某券商资管业务负责人表示。 据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券商资管投资主办人的资产管理、管理经验或许都将纳入监管信息登记中。 投资主办人参照公募基金的投资经理监管在另一个层面上也说明,投资主办人的待遇、地位也有望逐渐向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靠拢。 证券时报记者调查结果显示,业内的共识是,券商资管在投资经理人事管理上未来将会逐步参照基金经理的选拔模式。 目前,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与公募基金相比,现阶段券商资管业务仍然缺少成熟的投资主办人。“一些中小券商面临着人才储备不足的难题。”上海某大型券商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表示,“以后投资主办人的待遇、地位都会有所上升,有望向基金经理看齐。”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基金经理跳槽至券商资管部门。”前述深圳某券商资管业务负责人表示。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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