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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四海股份 公告编码: 临2012-37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22日下午15:00-2012年8月23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15:00至2012年8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镇西北路2号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寿浩良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公告刊登于2012年8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4 %,其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9,428,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9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计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9,423,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5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及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9,423,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5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咨询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9,423,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5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9,423,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5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玉刚、李伟一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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