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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2-029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14:00点起。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22日-2012年8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15:00 至2012年8月23日15:00 期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体育公园路光明高尔夫球会2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8,395,740股,占公司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169%。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8,350,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6.19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表决情况: 同意118,386,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股数为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8,383,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股数为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8,383,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股数为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8,383,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股数为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黄巍、郭峻珲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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