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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2012-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0版) ■ (11)宝积山矿的房产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取得了宝积山矿生产经营所需房产的全部房屋产权证书。该等房屋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6、矿山救护队 靖煤集团救护大队初建于1959年,目前大队下设直属中队、红会中队、王家山中队三个基层单位和综合管理部、作战训练部、后勤保障部3个职能部室。2010年被国务院确定为7个国家级矿山应急救援队之一,担负靖煤集团、白银地方煤矿以及西北地区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西部等周边省(区)矿山企业的重大事故救援任务,以及技术服务、人员培训、预案演练等工作。 (1)人员编制情况 大队机关54人,红会中队34人,直属中队40人,王家山中队34人。 (2)装备配置情况 靖煤集团按照《矿山救护规程》规定,从车辆、通讯、检测仪器、数据处理、个人防护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配齐了规定的常规装备。目前矿山救护队有装备838台(件),其中较先进大型设备设施10台(件),基本具备处置靖煤集团所属矿井及周边地区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 (3)矿山救护队占用土地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以国家作价入股的方式有偿取得了矿山救护队的土地使用权证。矿山救护队共占用土地使用权52,666.82平方米,该等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4)矿山救护队的房产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取得了矿山救护队所需房产的全部房屋产权证书。该等房屋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7、水电处 水电处主要为本次拟注入的5个煤炭生产矿提供供水供电服务,现供电系统管辖3.5万千伏变电所3座,6千伏变电所3座,总装机容量60,700千伏安,35千伏输电线路102公里,6千伏输电线路100公里;供水系统拥有日处理净化水5万吨的净水厂一座,水质达国家饮用水标准;管辖配、上水泵站20座,总装机容量为10,386千瓦,输水管路140.24公里;年供水量1,800万吨,年供电量1.8亿度。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通过本次收购,可以减少关联交易。 (1)水电处占用土地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以国家作价入股的方式有偿取得了水电处的土地使用权证。水电处共占用土地使用权783,841.57平方米,该等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2)水电处的房产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取得了水电处所需房产的全部房屋产权证书。该等房屋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 8、租赁公司 租赁公司原名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租赁站,始建于1987年8月,是靖煤集团设备租赁管理的二级单位,二00七年底更名为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在册职工73人,其中:3人具有高级职称,21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公司下设设备租赁部、钻探维修部、经营管理部等多个部室。 主要业务一是租赁经营:对靖煤集团所属综采、综掘设备以及相关的大型部件进行租赁管理,并承担着租赁设备的选型、配置、招标、验收、使用管理、大修理等业务。目前,为靖煤集团各生产矿的14个采煤工作面、13个掘进工作面以及井下辅助运输、供电、排水、钻探等系统提供设备服务。二是设备大修及回收:负责租赁设备大修理以及靖煤集团报废设备回收工作,开展地质钻探、地形地貌勘探测量、设备小型零部件的机修加工。 目前租赁公司拥有各类设备1,517台(套),设备原值3.81亿元,净值1.05亿元。主要服务于靖煤集团各生产矿井及靖远煤电。 (1)租赁公司占用土地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以国家作价入股的方式有偿取得了租赁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公司共占用土地使用权86,206.55平方米,该等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2)租赁公司的房产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取得了租赁公司所需房产的全部房屋产权证书。该等房屋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9、供应公司 供应公司是靖煤集团所属二级职能单位,担负着靖煤集团原煤安全生产所需设备、材料和配件等主要物资的采购、供应和管理。物资主营项目有煤矿专用大型设备、矿用配件、二类机电、钢材、木材、水泥、油脂、火工品等20多个大类。在管理上,所有物资实行招标采购,仓储管理实行标准化管理,有着完善的行业管理办法、招标采购办法、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衔接制度。 (1)供应公司占用土地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以国家作价入股的方式有偿取得了供应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该等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2)供应公司的房产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取得了供应公司所需房产的全部房屋产权证书。该等房屋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10、运销公司 运销公司是靖煤集团所属的二级职能部门,承担靖煤集团煤炭销售、铁路运输、煤炭出口、煤炭计量、煤质化验、煤款结算、商标管理和铁路专用线管理和维护等业务,公司下设煤质化验室和计量室,配有先进的煤质检测设备和先进的计量衡器,从1993年以来一直保持行业级标准。 (1)运销公司占用土地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以国家作价入股的方式有偿取得了运销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该等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2)运销公司的房产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取得了运销公司所需房产的全部房屋产权证书。该等房屋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11、培训处 培训处成立于1988年,主要负责本次拟购买的5个煤炭生产矿提供安全生产及特殊工种培训。通过本次收购,可以减少关联交易。 培训处建有综合教学楼、学员公寓楼、茶炉室、食堂等一套基本设施齐全的教学基地,装备了化学、物理、解剖、生理、微机、护理实验室、机电、机械化采煤示教室、多媒体教室、电教室、图书阅览室等。 (1)培训处占用土地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以国家作价入股的方式有偿取得了培训处的土地使用权证。该等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2)培训处的房产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取得了培训处所需房产的全部房屋产权证书。该等房屋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12、信息中心 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于2007年3月29日,目前在职在岗人员66人。下设通信科、网络管理科、红会通信站、王家山通信站、办公室、政工部等6个部门。主要为靖煤集团各生产矿井的工业电视、监测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调度系统及通讯网络提供管理和维护服务。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取得了信息中心所需房产的全部房屋产权证书。该等房屋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司法扣押等引起权属纠纷的情况,具体如下: ■ (二)本公司拟向靖煤集团购买的股权资产基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拟向靖煤集团购买的股权资产为其持有洁能公司、勘察公司、晶虹公司的全部股权。该3家标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冻结的情形。 根据靖煤集团出具的声明与承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下述3家公司均无对外担保,不存在资金被靖煤集团及其关联单位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基本情况如下: ■ 1、洁能公司 (1)基本情况 靖远煤业集团白银洁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5日,取得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6204300000033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6,893,277.00元;公司住所为白银市平川区大水头路;法定代表人为吴晓刚;公司经营范围为其他能源发电、热力生产与供应、内陆养殖。 截止2011年9月30日,靖煤集团持有洁能公司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701.17万元。 洁能公司是靖煤集团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瓦斯治理及抽采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而建立的清洁能源企业,主要利用煤矿井下抽排的煤层气(瓦斯)进行发电和供热,分别在靖煤集团大水头矿和魏家地矿建有两个瓦斯发电站。公司拥有11台设计装机容量500千瓦的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年利用纯瓦斯量1500万立方米,发电量3326万kw·h。 洁能公司从魏家地矿、大水头矿抽取瓦斯,生产的电力全部销售给靖煤集团水电处,用于靖煤集团内部自用,目前主要是供大水头煤矿和魏家地煤矿使用,热力也供上述两矿使用。其售电价格由靖煤集团内部定价,与魏家地矿、大水头矿之间瓦斯抽采及供热均不互相收取费用。洁能公司实质上是魏家地矿、大水头矿实施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配套项目,为提高收购资产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资产完整性,减少关联交易,同时抓住政策机遇,大力发展煤层气利用业务,公司在此次交易中,将洁能公司纳入收购资产范围。 (2)公司设立以来的历史沿革 ① 2005年公司设立 2005年靖煤集团与职工代表(代表950名自然人)何建、陆静兰、焦顺义、郭文华、康秀、方选举、罗建峰、李德玺、吴晓刚等9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洁能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826.32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 2005年3月16日,甘肃茂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靖煤集团出资的实物资产出具了“甘茂评报字【2005】第2号”《单项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04年12月31日,靖煤集团用于出资的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6,309,700.00元,净值6,184,024.00元,评估值为4,902,494.00元。 2005年8月12日,甘肃茂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茂会验字【2005】03号”《验资报告》,验证洁能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其中货币出资336.32万元,实物出资490万元。 2005年8月15日市洁能公司在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川分局注册设立,工商注册号6204001003012。 ② 2007年股权转让,变更为一人公司 2007年12月27日,洁能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将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40.7%的股权以336.3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靖煤集团。同日,靖煤集团与9名自然人股东代表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后,靖煤集团持有洁能公司10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洁能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 ③ 2009年增资 2009年12月4日靖煤集团以实物资产对洁能公司进行增资。根据甘肃众城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拟增资实物资产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1月30日,增资实物资产账面价值19,312,729.45元,累计折旧7,319,451.75元,净值11,993,277.7元,本次评估以账面净值11,993,277.7元为评估值。 2009年12月7日,甘肃国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国通验字【2009】第122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12月7日止洁能公司已收到靖煤集团实际出资863.0077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63.00777万元。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1,689.32777万元,全部由靖煤集团出资。 (3)生产工艺流程图 ■ (4)近三年生产情况 ①瓦斯抽采情况 单位: 千立方米 ■ ②生产情况 ■ (5)主要固定资产 ①房产: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洁能热电拥有房产8项,全部取得房产证,具体如下: ■ ②主要设备: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洁能热电拥有生产设备79项,主要设备(净值10万元以上)如下: ■ (6)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勘察公司 (1)基本情况 靖远煤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15日,取得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川分局核发的6204300000038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20万元;住所: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法定代表人为刘昌平;经营范围为采矿工程、工业及民用建筑、公路设计、工程勘察、规划、测量、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评价、房产测绘、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程咨询(以上凭资质证经营)。 截止2011年9月30日,靖煤集团持有勘察公司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20万元。 勘察公司是在原靖煤集团设计院的基础上设立,拥有勘察、设计、监理、测绘及安全评价等多项业务资质,主要为靖煤集团所属煤炭生产单位及平川区内小型煤炭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其主营业务收入中90%以上来自于本次靖煤集团拟注入公司的相关单位,业务上对上述单位有严重依赖,为解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的资产、业务完整性问题,减少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同时扩充公司经营范围、完善公司的业务链,靖远煤电决定将其一并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范围。 (2)公司设立以来的历史沿革 ①2002年公司设立 2002年6月,靖煤集团与张鸿达、李德玺、王建平、上官科峰、王银虎、马志存、张晋高共同出资260万元组建勘察公司,各投资者出资情况如下: ■ 2002年6月28日,白银平川永泽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勘察公司截至2002年6月28日止已收到各股东投入的货币资金260万元。 2002年8月15日,勘察公司在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川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620403000000384。 ②2005年增资至520万元 2005年3月2日,勘察公司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以260万元的价格认缴注册资本26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增资后,勘察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2005年3月8日,甘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甘信会所验字【2005】032号”《验字报告》,验证勘察公司注册资本增加26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20万元。 ③2007年股权转让,变更为一人公司 2007年6月2日,靖煤集团分别与勘察公司7名自然人股东签订《靖远煤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7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勘察公司0.75%股权以20.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靖煤集团。 2007年6月8日,勘察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勘察公司的注册资本。 ④2009年吸收合并科力塬公司 白银科力塬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塬公司”公司)为勘察公司全资子公司。2009年1月23日,靖煤集团做出股东决定,同意勘察公司与科力塬公司合并。同日,科力塬公司股东勘察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勘察公司合并科力塬公司,并注销科力塬公司。 2009年1月24日,勘察公司和科力塬公司在《甘肃日报》第21757期发布《企业合并公告》:勘察公司拟吸收合并科力塬公司并注销科力塬公司,科力塬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勘察设计公司承继。 2009年3月23日,勘察公司与科力塬公司签订《合并协议》:①合并后公司名称为“靖远煤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②合并期日为2009年1月23日;③合并后注册资本总额为520万元;④双方于合并期日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勘察公司承继,科力塬公司的监理资质合并后由勘察公司承继; 2009年3月24日,科力塬公司股东决定:①注销科力塬公司;②科力塬公司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存续方勘察公司承继。同日,勘察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勘察公司与科力塬公司的《合并协议》。 2009年5月15日,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川分局发布“(平分)登记内销字【2009】第090500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科力塬公司注销登记 (3)公司取得的资质情况 ■ (4)近三年业务开展情况 勘察公司主要面向靖煤集团所属各生产矿开展业务。 2009年共完成各类勘察设计咨询项目186项,其中,工程设计方面完成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项、可行性研究报告5项、初步设计14项、施工图设计69项,规划设计8项、其他设计文件8项。勘察方面完成工程地质初勘、详勘项目10项,土工试验10项。承担工程监理项目31项。 2010年共完成各类勘察设计咨询项目131项,其中采矿工程设计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5项、初步设计4项、施工图设计79项,其他设计文件8项,建筑工程设计:完成初步设计1项、施工图设计23项。完成勘察项目2项,规划设计项目42项,工程测量4项。承担工程监理项目35项。 2011年,共完成各类勘察设计项目141项,工程监理42项。 (5)主要固定资产 ① 房产:勘察公司拥有房产一处,基本情况如下: ■ ② 主要设备:勘察公司拥有各类设备80项,主要设备如下: ■ (6)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3、晶虹公司 (1)基本情况 甘肃晶虹储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22日,取得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62040310000008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法定代表人为姚福林;经营范围为煤炭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矿山配件销售。 根据甘肃国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国通验字[2011]第3410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7月19日,靖煤集团货币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截止2011年9月30日,靖煤集团持有晶虹公司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 晶虹公司所处地域—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为甘肃省煤炭主产区之一,区内除靖煤集团外,还有各类小型煤炭生产企业。为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优势,规范区内煤炭经销市场,调节市场余缺,靖煤集团经充分论证,投资设立了晶虹公司。晶虹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煤炭储运、分选、销售,与靖远煤电同处同一区域且业务上存在竞争关系,为消除同业竞争,同时适当扩充公司的经营范围,完善公司业务链,决定将其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范围。 (2)2011年经营情况 自设立至2011年底,晶虹公司共收储煤炭14.12万吨,收购单价411.55元/吨;销售煤炭8.47万吨,销售单价455.31元/吨。 (3)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交易标的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主要资产为采矿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洁能公司、勘察公司、晶虹储运100%的股权,靖煤集团合法拥有上述资产所有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权证,相关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扣押、重大诉讼等限制转让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矿权 本次交易标的中采矿权共计5宗,分别为红会一矿、红会四矿、魏家地矿、大水头矿及宝积山矿的采矿权,靖煤集团有偿取得上述5宗采矿权证,采矿权价款均已缴纳完毕。 1、靖煤集团有偿取得采矿权情况 靖煤集团与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签订了《采矿权价款缴纳协议》,依协议约定靖煤集团按期支付了当期应缴纳的全部采矿权价款,通过分期支付采矿权价款的方式有偿取得了红会一矿、红会四矿、魏家地矿、大水头矿及宝积山矿采矿权。 2010年3月5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甘国土资矿发[2010]35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分期缴纳宝积山煤矿采矿权价款的批复》,对靖煤集团宝积山矿采矿权进行了价款有偿处置;2011年12月12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甘国土[2011]51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靖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权价款处置情况的函》,确认了该厅已经对靖煤集团红会一矿、红会四矿、魏家地矿、大水头矿四宗采矿权进行了价款有偿处置。 (1)宝积山矿采矿权有偿取得情况 2010年3月5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甘国土资矿发[2010]35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分期缴纳宝积山煤矿采矿权价款的批复》,2010年3月24日靖煤集团与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签订了《采矿权价款缴纳协议》,约定宝积山矿采矿权价款1,030.89万元,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靖煤集团已按约定支付了宝积山矿采矿权价款1,030.89万元。 (2)红会一矿、红会四矿、魏家地矿、大水头矿采矿权的有偿取得情况 2011年5月,靖煤集团与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签订了红会一矿、红会四矿、魏家地矿及大水头矿4宗采矿权的《采矿权价款缴纳协议》,合同编号分别为CKQ-11010、CKQ11011、CKQ110-09、CKQ11008。2011年12月12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甘国土[2011]51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靖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权价款处置情况的函》,确认该厅已对靖煤集团上述采矿权进行了采矿权价款有偿处置。 上述四宗采矿权合计应缴纳的价款为112,774.57万元,协议约定:处置价款分两期缴纳,其中2011年12月20日前合计缴纳68,400.00万元;2012年12月20日前合计缴纳44,374.57万元。2011年12月6日靖煤集团已按协议约定从标的资产中支付了采矿权价款68,400.00万元,2012年4月支付了剩余价款44,374.57万元。 2011年12月公布重组预案时,采矿权价款作为一项负债已经纳入标的资产范围,其中计入流动负债68,565.00万元,计入一年期内到期的长期负债44,704.57万元。2011年12月实际缴纳首笔价款时,标的资产中资产项目--货币资金减少68,895.00万元,负债项目--流动负债减少68,895.00万元;2012年4月支付剩余款项时,标的资产中资产项目--货币资金减少44,374.57万元,负债项目—一年期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减少44,374.57万元。不影响净资产值。 2、国土资源部门对采矿权转让的要求 (1)采矿权处置价款应当缴清 根据《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的要求,实行分期缴款的矿业权人申请转让矿业权的,应当缴清剩余的矿业权价款后才可办理转让手续。 靖煤集团拟转让的5宗采矿权分别在2011年12月及2012年4月缴清了所有采矿权处置价款。 (2)资源储量需经国土资源部备案 根据《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66号)的规定,矿山企业上市融资涉及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靖煤集团于2012年3月取得了国土资源部出具的《关于〈甘肃省白银市魏家地煤矿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字[2012]56号);2012年4月取得国土资源部出具的《关于〈甘肃省白银市红会第一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字[2012]65号)、《关于〈甘肃省白银市红会第四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字[2012]66号)、《关于〈甘肃省白银市红会大水头煤矿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字[2012]63号)、《关于〈甘肃省白银市宝积山煤矿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字[2012]64号)。 2012年4月24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靖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手续办理情况的函》(甘国土资源厅函【2012】51号)确认:该厅对靖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魏家地矿、大水头矿、红会一矿、红会四矿、宝积山矿转让申请审查后认为:申请事项符合《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的规定,初审同意转让。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靖煤集团所取得的红会一矿、红会四矿、魏家地矿、大水头矿及宝积山矿采矿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扣押、重大诉讼等限制转让的情形。采矿权证价款已经缴纳完毕,资源储量已经取得国土资源部的备案证明,符合《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国土资发[2006]166号)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5宗采矿权证转让至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经核查,律师认为:靖煤集团合法拥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五宗采矿权的完整权利,五宗采矿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抵押、司法查封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五宗采矿权已经进行了采矿权有偿处置,靖煤集团已经缴纳了全部采矿权价款,符合《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的规定;五宗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已经国土资源部备案,符合《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66号)的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经审批同意靖煤集团转让上述五宗采矿权,符合《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的规定;靖远煤电购买上述五宗采矿权及办理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土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拟注入的资产所占用地共118宗、面积合计5,615,336.33平方米(约合8,423亩),靖煤集团通过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方式有偿取得了上述土地使用权,并已全部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1、土地使用权审批情况 2011年11月4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甘国土资函[2011]46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所涉土地资产处置的函》,同意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原用途以国家作价出资方式投入靖煤集团,转增国家资本金,由省政府持股;靖煤集团在取得上述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后,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 2012年2月13日靖煤集团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集团公司上市所涉土地评估价款出资转增资本金的议案》,同意靖煤集团主业整体上市所涉土地使用权转增国家资本金,由甘肃省国资委持有。经甘肃天正会计师事务所天正会验字(2012)007号《验资报告》验证,靖煤集团于2012年3月12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下转D12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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