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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32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2-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2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介良先生 3、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3日上午10:00 4、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多功能厅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153,557,608股,占公司总股本25,000万股的61.4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557,6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章程》全文详细内容见2012年8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481,6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 3、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殷雪松先生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增补王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557,6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2012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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