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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2-31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2012年8月23日在鸿基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泰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2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为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2-32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上午11:00在深圳市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楼召开,会议由监事长骆文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三人,实到三人,本次会议审议和审核了以下事项: 一、审核确认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面反映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同时,全体监事保证该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对报告的认真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及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不存在重大缺陷,该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及在2012年上半年所做的主要工作和采取的相应措施,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2-34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物流”)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提供担保。 贷款人(即债权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借款人(即债务人):鸿基物流 担保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整。 该担保事宜经2012年8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笔担保经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5月2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明珠道15号区B-2栋五、六楼 法定代表人:陈汉忠 注册资本:1125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装卸、货运代办、铁路货代;兴办实业;仓储服务;设立公共保税仓库。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鸿基物流100%的股份。 鸿基物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鸿基物流拟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壹年。本公司同意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鸿基物流为本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810万元(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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