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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12-03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4日送达全体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五届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于2012年8月24日10:30时在东安动力8#201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邹文超董事因事未能出席,委托张钊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2名监事及5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钊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邹文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邹文超先生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张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于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江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1、聘任张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2、聘任于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3、聘任王江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王福胜独立董事、王洪祥独立董事、江红董事组成,其中,王福胜先生为主任; 2.战略委员会:由邹文超董事长、马俊坡董事、张钊董事、陈笠宝董事、王银燕独立董事组成,其中,邹文超先生为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王银燕独立董事、王洪祥独立董事、张钊董事组成,其中,王银燕女士为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银燕独立董事、王福胜独立董事、陈笠宝董事组成,其中,王银燕女士为主任。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张钊先生提名,聘任陈笠宝先生、刘海波先生、张爱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江红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与保定长安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邹文超、马俊坡、周爱琳回避表决。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四、六项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表示同意。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4日
附件: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张 钊先生:44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长安公司发动机技术处工程师、134车间副主任、总装二课课长,科技质量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发动机制造厂厂长、质量部部长、经济运行部部长、采购部部长,长安汽车总裁助理、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党支部书记。 2、陈笠宝先生:44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安公司第一设计所直升机传动科设计员、室主任、副科长,东安动力206车间副主任、202车间技术副主任,技术中心汽车产品设计所变速器、后桥室主任、副所长,东安三菱技术开发部副部长、部长、党支部书记、总设计师、副总经理,哈汽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3、刘海波先生:男,47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一级高级经济师。历任东安动力生产部计划室主任、209车间副主任,销售部副科长、科长,东安集团综合管理办企管部副主任、东安实业诺雷厂厂长,东安动力制造工程部副部长、部长,现任东安动力副总经理。 4、张爱华先生:男,41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安公司四车间技术主任、东安动力配套部副科长、部长助理、东安动力锻铸厂副厂长、东安动力铸造公司总经理、东安动力总经理助理,现任东安动力副总经理。 5、江 红先生:39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历任重庆长安金陵零部件公司财务审计部副经理、重庆长安汽车集团财务部副处长、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 6、于健先生,男,56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东安公司冶金处主管冶金师, 本公司205车间技术主任、行政主任,资产经营部副部长、部长,监事会监事、证券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7、王江华先生:男,39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东安集团统计员,本公司销售部市场调研员、资产经营部计划员,证券部证券科副科长,现任本公司证券部证券科科长。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12-03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保定长安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协议概述 2012年8月,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公司与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发动机供应协议》,开始向其批量供应动力总成,协议有效期三年,2012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万元。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情况: 1、 经营范围:客车、货车、客货车、电动汽车、特种车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模具、非标机械制造、销售,车床来料加工等; 2、 注册资本:3000万元; 3、 注册地址:河北省定州市。 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长安汽车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付款 1、按市场价执行。 2、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应在收到货品装车并挂帐90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货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保定长安供应发动机,是公司加入中国长安后,首次为中国长安匹配发动机。多年来由于关联关系,确保了公司产品销售市场的基本稳定,产品销量随着关联企业的发展而增长,关联销售价格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和关联方的共同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银燕女士、王洪祥先生、王福胜先生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12-03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的议案; 2、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4日上午9时在东安动力8#3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张钊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251,893,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5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邹文超、马俊坡、张钊、陈笠宝、江红、周爱琳六人当选为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1.1选举邹文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893,000 股。 1.1.2选举马俊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893,000 股。 1.1.3选举张 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893,000 股。 1.1.4选举陈笠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893,000 股。 1.1.5选举江 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893,000 股。 1.1.6选举周爱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893,000 股。 1.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王银燕、王洪祥、王福胜三人当选为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2.1选举王银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893,000 股。 1.2.2选举王洪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893,000 股。 1.2.3选举王福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893,000 股。 议案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会监事成员 陈剑锋、李伟当选为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2.1.1选举陈剑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893,000 股。 2.1.2选举李 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51,893,00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黑龙江江铭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董事、监事签名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江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股票代码:600178 编号:临2012-034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一次监事会通知于2012年8月14日送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五届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与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的职工监事刘堃共同组成五届监事会(刘堃简历附后)。公司五届一次监事会于2012年8月24日11:30时在东安动力8#201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陈剑锋监事因公未能出席,委托刘堃监事代行表决权。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陈剑锋先生以全票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2、《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2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8月25日
附:刘堃简历 刘堃先生: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一级高级政工师。历任东安公司机动厂305车间数控室技术员、机动厂团委书记、东安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航空机电制造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东安机电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哈汽集团工会副主席、群众工作部部长,现任东安动力工会副主席兼党群工作部部长。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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