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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2-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1.5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 公司董事长王春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露、会计机构负责人曾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以上数据按2012年6月29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总股本1,180,880,000股计算。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23号)核准,公司于2011年5月21日向七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4,920,000股,并于201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锁定期限为12个月。报告期内,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该部分股票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5月28日;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4,92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2.85%。 2、2012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04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8,088万股。 2012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并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资金结算系统将红利划付给全体流通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27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6月29日。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流通股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4.2 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板材销售包括:秸杆人造板、木质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强化地板。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3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注: 1、板材销售毛利比上年增加4.33个百分点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减少了秸秆板、刨花板等负毛利产品的销售,提高了纤维板及地板的销售量; 2、宾馆客房毛利增加原因系成都国栋国际酒店入住率提高所致。 5.4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1)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入规模的增加特别是酒店收入的增加、费用的控制增加了利润; (2)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上年减少584.5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营业利润较低期间费用占比较大; (3)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上年减少74.4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营业利润较低以及本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5.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1)货币资金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5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新建项目资金投入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1.56%,主要系报告期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3)存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0.70%,主要系为新建纤维板生产线储备原材料所致; (4)预收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48.49%,主要系客户提货结算货款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04.28%,主要系报告期应付农民的三剩物、小径材款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2.59%,主要系报告期应付国栋集团款项增加所致; (7)股本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8)资本公积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45.35%,主要系报告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5.6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损益类项目变化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1)营业费用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44.36%,主要系本期广告费用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33.03%,主要系本期停工损失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66.49%,主要系募集资金归还借款形成利息支出减少以及利息收入减少所致所致; (4)营业利润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250.06%,主要原因系受上述(1)(2)(3)项原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82.67%,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控股股东国栋集团对成都国栋国际酒店补偿款。 5.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7.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7.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万元投资于双流45 万立方米/年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南充22万立方米/年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5月12日非公开发行13,49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0元。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川华信验(2011)20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849,9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5,299,88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4,696,120.00元。分别存放于公司双流45万M3/年纤维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和南充22万M3/年纤维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元 ■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6,048,808.63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15,277,820.2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81,700.25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81,700.25元,两者差异1,163,400.50元为利息净收入。 5.7.1.2 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币种: 人民币 元 ■ 注1、公司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募集资金6,600万元偿还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涉及募集资金6,600万元。原募集资金用途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后续投入,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项目专项贷款,拟偿还募投项目专项贷款69,053.76万元。”,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后续投入,剩余募集资金中的6,600万元将用于归还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其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项目专项贷款。 上述6,6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已于2011年6月3日和2011年5月26日分别偿还给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和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追加审议了上述先行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的行为,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追加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资金变更。 其中:2010年6月10日公司将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贷款5600万元转入公司双流农行827101040025691账户,从该贷款转入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该账户共用于双流45万M3/年纤维板生产线项目支出8860万元; 2011年1月25日公司将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贷款1000万元分别转入子公司南充国栋南充农行438101040005389账户850万元和南充商行051000132000003668账户150万元,从该贷款转入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南充农行账户共用于南充22万M3/年纤维板生产线项目开支967万元、南充商行账户共用于南充22万M3/年纤维板生产线项目开支925万元。 5.8 非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持有的四川广元国栋建设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国栋”)90%股权以25,653.87万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中涉及的广元国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办事处北京路117号的土地的旧城改造项目和容积率的确认需进行审批,目前正在就容积率的确认与政府进行协商。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6.3.1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欠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款项15,370,056.28元; 6.3.2 其它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1月,公司与四川国栋建设薯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双流县黄水镇长沟村国栋厂区内17,439平方米厂房租赁给乙方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每平方米租金为20元/月,报告期内租金共计4,185,360.00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4 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23号)核准,公司于2011年5月21日向七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4,920,000股,并于201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锁定期限为12个月。报告期内,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该部分股票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5月28日;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4,92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2.85%。 董事长: 王春鸣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25日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2年6月30日 单位名称: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春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露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莉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2年6月30日 单位名称: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春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露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莉 ■ (下转B199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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