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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12-023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24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普天路1号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王虹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会议通知刊登于2012年8月9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8.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15,00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5,000,000股的53.4913%。 (2)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内资股股东(国有法人股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股份11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884%;出席会议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3)流股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股份11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884%;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2012年8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海宏、余笑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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