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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2-04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定于 2012年8月29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2012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5、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 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下午15:00至2012年8月29日下午15:00。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妈湾公司核销经贸变电站应收款项的议案; (4)关于丰达公司吸收合并捷能公司的议案。 2、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4)已经2012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案(1)、(2)须以特别决议通过。 提案(1)-(4)内容详见2012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所有提案内容可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40楼4006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投票规则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传真:0755-83684128; 联系人:黄国维、何烨淳。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2、2012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7。 2、投票简称:深能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深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8)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下午15:00至2012年8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进行网络投票。 3、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 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2-04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整体上市后续工作计划(详见2011年7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整体上市后续工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1-031>),公司正在筹划相关后续事项。鉴于目前上述事项的方案正在讨论和论证,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圳能源,证券代码:000027)自2012年8月27日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公告后复牌。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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