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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2-022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 2、召开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广电运通行政楼六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友永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刊登在2012年8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7,650,2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6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327,650,2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12年5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 同意票327,650,22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全文刊登于2012年5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许丽华律师和黄菊律师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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