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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2-033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3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刊登在2012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12 年8月24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大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陈大力先生因工作分工内容调整,请求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陈大力先生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陈大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职务。 陈大力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格尽职守、勤勉尽职,为公司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多年来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肖云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公司原第六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龙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龙飞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龙飞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岗位工作,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龙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龙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生,本科学历。2000年8月起进入公司证券部,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于2005年7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龙飞先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公司决定聘任许仁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 许仁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2月生,专科学历。2001年8月起进入公司财务部任电算化主管职务。于2012年7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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