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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0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2年8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9月1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2年9月11日至2012年9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2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5亿元短期融资债用于储备原材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项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12年8月2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9月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9月1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1 2、投票简称:齐峰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齐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孙文荣、姚延磊 电话:0533-7785585 传真:0533-7788998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邮编:255432 2、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回执。 附件1: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2年9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2年9月11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5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会9名(其中独立董事房立棠先生和路清先生因国外出差,特委托独立董事侯本领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学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半年报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2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5亿元短期融资债用于储备原材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不超过5亿元短期融资债用于储备原材料的的公告》同时刊登在2012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变动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12年8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12年9月12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6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参会5名(其中监事杜力先生因出差,特委托监事高冲平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穆守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5亿元短期融资债用于储备原材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12年9月12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8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5亿元短期融资债 用于储备原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投资的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本次短期融资券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二、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三、发行目的: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在适当时机储备原材料,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可适当优化融资结构。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五、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六、发行利率: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七、承销机构:拟根据收费水平、服务水平和工作时间等情况确定承销机构。 八、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李学峰先生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 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峰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3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1.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5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558.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991.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3-0029 号《验资报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65,171.98万元,此次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19.97万元。 二、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1,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1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用于建设年产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500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生产线; 2011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11月15日,公司归还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 2011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5月14日,公司归还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0万元; 2012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经营用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4,600万元购买经营用地; 2012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8月20日,公司归还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0万元; 截至2012年8月26日,公司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2.25亿元。 三、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使用计划 今年以来随着公司规模的壮大和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逐步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有必要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确保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说明书中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安排为:“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投资资金,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在不违背招股说明书中对超募资金的使用约定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发展对于资金的需求,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原则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方案为以超募资金22541.2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12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41.2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议案需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宜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41.2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出具了《关于齐峰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齐峰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2541.2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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