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8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39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因审议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于2012年8月24日停牌,将于2012年8月28日开市时复牌。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08月14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08月24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8月28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与会董事以8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张建群先生、刘学智先生、吕启涛先生作为股权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待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与会董事以8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建群先生、刘学智先生、吕启涛先生作为股权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待《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8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建群先生、刘学智先生、吕启涛先生作为股权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 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时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9.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计划进行管理;

  10. 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待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推出前30日内没有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且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没有在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推出。

  五、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产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公司计划加大北方片区业务推广力度,在北京设立北方片区总部。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环球”)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集团”)控股子公司,大族环球生产基地位于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临近南五环路及京津塘高速公路,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并可享受轻轨便利。公司计划与大族环球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面积不超过10,100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上述关联交易5年发生额合计不超过2880万元。公司董事高云峰、张建群因担任大族控股集团董事职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详见8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2041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六、与会董事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万元。关联董事高云峰、胡殿君、刘学智因在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详见8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2042号公告---《对外担保的公告》。

  七、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0.8亿元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0.8亿元银行贷款额度,期限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八、与会董事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增资大族欧洲股份公司的议案》;

  鉴于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为发展公司海外业务,同意公司对控股100%的子公司Han’s Europe AG(公司中文名:大族欧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欧洲公司”)增加投资2000万美元,用于大族欧洲股份公司基础设施、市场网络建设,及投资并购境外激光设备先进公司等。

  详见8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2043号公告---《关于增资大族欧洲股份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40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4日以传真形式通知,会议于2012年8月24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本议案尚待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本议案待《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核实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41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计划与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环球”)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公司计划租赁大族环球生产基地17号楼1-3层作为办公场所,租赁面积5400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5年租金合计不超过2040万元;租赁大族环球生产基地2号楼部分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租赁面积不超过4700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5年租金合计不超过84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5年发生额合计不超过2880万元。

  2.大族环球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董事高云峰、张建群因担任大族控股集团董事职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十路2号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十路2号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7日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十路2号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数控设备、印刷设备及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销售电子产品;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设备租赁)、

  股东情况:深圳市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高云峰持股5%。

  大族环球是公司控股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控股95%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1.3条中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大族环球生产基地位于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面积108,355平方米,建筑面积222,073.50平方米,该资产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该资产无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办公场所租金定价:首层(层高7.9米)租赁价格:2.5元/平米/天,二至三层租赁价格:1.5元/平米/天。首两年租金不变,自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10%。

  宿舍租金定价:单身公寓1800元/套/月,一室一厅2200元/套/月,二室一厅2800元/套/月。

  上述定价参考了周边房产租金情况,为公允的市场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办公场所租金:首两年租金361万元/年,自第三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10%,5年合计租金不超过2040万元。

  宿舍租金:每年租金不超过168万元,5年合计租金不超过840万元。

  付款方式:办公租金押三付一,宿舍租金押一付三。

  2.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

  办公场所及宿舍毛坯交房。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同业竞争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北京办事处的租赁面积为3400平方米,地点较偏且交通不便。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公司计划加大北方片区业务推广力度,在北京设立北方片区总部,在新办公场所增加产品展示区、打样区,并提供配套宿舍,打造北方片区业务展示平台。大族环球生产基地位于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临近南五环路及京津塘高速公路,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并可享受轻轨便利。开发区内大型企业云集,形成良好的产业支撑,便于公司业务开展。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大族环球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经过询问和考察,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进行了认可。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42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12年08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云峰、胡殿君、刘学智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万元。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新联大街东一号

  法定代表人:周广英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单色、彩色印刷及数字化印刷设备、数字化制版设备、提供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相关印刷制版用器材及耗材,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公司持有大族冠华67.0625%的股份。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大族冠华

  4、相应债权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5、相应担保合同条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数额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2,000万元贷款。

  保证期间从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主营财务指标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3,034.52万元,负债总额为20,024.01万元,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169.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2,884.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76%,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12年6月30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4,783.61万元,负债总额为22,299.41万元,2012年二季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00.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2,484.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70%,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同意为其无偿担保。

  3、资信情况

  上述公司的信用等级:AA级,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2年8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57亿元和3.00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9.84%和10.70%,无逾期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2.87亿元和1.66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0.22%和5.92%。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43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大族欧洲股份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2年08月24日,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大族欧洲股份公司的议案》。为发展公司海外业务,同意对公司控股100%的子公司Han’s Europe AG(公司中文名:大族欧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欧洲公司”)增加投资2000万美元。

  本次增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Han’s Europe AG(公司中文名:大族欧洲股份公司)

  注册地:瑞士

  企业性质:股份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瑞士法郎

  经营范围:进口和出口各种成品设备和零部件及提供相应的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00%。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大族欧洲公司资产总额 9,637,145.69瑞士法郎,负债总额 9,837,872.63瑞士法郎,净资产-200,726.94瑞士法郎,2011年度营业收入0,净利润 -300,726.94瑞士法郎,以上数据经瑞士BDO AG (BDO Limited)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2年6月30日,大族欧洲公司资产总额10,368,395.36瑞士法郎,负债总额11,325,747.89瑞士法郎,净资产-957,352.53瑞士法郎,2012年度营业收入62,196.8瑞士法郎,净利润-756,625.59瑞士法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投资所需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为发展公司海外业务,公司拟增加2000万美元投资额度,用于大族欧洲公司基础设施、市场网络建设,及投资并购境外激光设备先进公司等。公司境外投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探索国际化合作,努力争取将国外技术优势和国内市场、生产、销售网络优势充分结合,产生协同效应,为公司最终成为国际化企业打好基础。此次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办理具体投资事宜。

  鉴于未来国际市场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投资亏损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8月28日

  (下转D160版)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0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文 件
   第A010版:文 件
   第A011版:文 件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公 司
   第B004版:专 题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
   第D097版:信息披露
   第D098版:信息披露
   第D099版:信息披露
   第D100版:信息披露
   第D101版:信息披露
   第D102版:信息披露
   第D103版:信息披露
   第D104版:信息披露
   第D105版:信息披露
   第D106版:信息披露
   第D107版:信息披露
   第D108版:信息披露
   第D109版:信息披露
   第D110版:信息披露
   第D111版:信息披露
   第D112版:信息披露
   第D113版:信息披露
   第D114版:信息披露
   第D115版:信息披露
   第D116版:信息披露
   第D117版:信息披露
   第D118版:信息披露
   第D119版:信息披露
   第D120版:信息披露
   第D121版:信息披露
   第D122版:信息披露
   第D123版:信息披露
   第D124版:信息披露
   第D125版:信息披露
   第D126版:信息披露
   第D127版:信息披露
   第D128版:信息披露
   第D129版:信息披露
   第D130版:信息披露
   第D131版:信息披露
   第D132版:信息披露
   第D133版:信息披露
   第D134版:信息披露
   第D135版:信息披露
   第D136版:信息披露
   第D137版:信息披露
   第D138版:信息披露
   第D139版:信息披露
   第D140版:信息披露
   第D141版:信息披露
   第D142版:信息披露
   第D143版:信息披露
   第D144版:信息披露
   第D145版:信息披露
   第D146版:信息披露
   第D147版:信息披露
   第D148版:信息披露
   第D149版:信息披露
   第D150版:信息披露
   第D151版:信息披露
   第D152版:信息披露
   第D153版:信息披露
   第D154版:信息披露
   第D155版:信息披露
   第D156版:信息披露
   第D157版:信息披露
   第D158版:信息披露
   第D159版:信息披露
   第D160版:信息披露
   第D161版:信息披露
   第D162版:信息披露
   第D163版:信息披露
   第D164版:信息披露
   第D165版:信息披露
   第D166版:信息披露
   第D167版:信息披露
   第D168版:信息披露
   第D169版:信息披露
   第D170版:信息披露
   第D171版:信息披露
   第D172版:信息披露
   第D173版:信息披露
   第D174版:信息披露
   第D175版:信息披露
   第D176版:信息披露
   第D177版:信息披露
   第D178版:信息披露
   第D179版:信息披露
   第D180版:信息披露
   第D181版:信息披露
   第D182版:信息披露
   第D183版:信息披露
   第D184版:信息披露
   第D185版:信息披露
   第D186版:信息披露
   第D187版:信息披露
   第D188版:信息披露
   第D189版:信息披露
   第D190版:信息披露
   第D191版:信息披露
   第D192版:信息披露
   第D193版:信息披露
   第D194版:信息披露
   第D195版:信息披露
   第D196版:信息披露
   第D197版:信息披露
   第D198版:信息披露
   第D199版:信息披露
   第D200版:信息披露
   第D201版:信息披露
   第D202版:信息披露
   第D203版:信息披露
   第D204版:信息披露
   第D205版:信息披露
   第D206版:信息披露
   第D207版:信息披露
   第D208版:信息披露
   第D209版:信息披露
   第D210版:信息披露
   第D211版:信息披露
   第D212版:信息披露
   第D213版:信息披露
   第D214版:信息披露
   第D215版:信息披露
   第D216版:信息披露
   第D217版:信息披露
   第D218版:信息披露
   第D219版:信息披露
   第D220版:信息披露
   第D221版:信息披露
   第D222版:信息披露
   第D223版:信息披露
   第D224版:信息披露
   第D225版:信息披露
   第D226版:信息披露
   第D227版:信息披露
   第D228版:信息披露
   第D229版:信息披露
   第D230版:信息披露
   第D231版:信息披露
   第D232版:信息披露
   第D233版:信息披露
   第D234版:信息披露
   第D235版:信息披露
   第D236版:信息披露
   第D237版:信息披露
   第D238版:信息披露
   第D239版:信息披露
   第D240版:信息披露
   第D241版:信息披露
   第D242版:信息披露
   第D243版:信息披露
   第D244版:信息披露
   第D245版:信息披露
   第D246版:信息披露
   第D247版:信息披露
   第D248版:信息披露
   第D249版:信息披露
   第D250版:信息披露
   第D251版:信息披露
   第D252版:信息披露
   第D253版:信息披露
   第D254版:信息披露
   第D255版:信息披露
   第D256版:信息披露
   第D257版:信息披露
   第D258版:信息披露
   第D259版:信息披露
   第D260版:信息披露
   第D261版:信息披露
   第D262版:信息披露
   第D263版:信息披露
   第D264版:信息披露
   第D265版:信息披露
   第D266版:信息披露
   第D267版:信息披露
   第D268版:信息披露
   第D269版:信息披露
   第D270版:信息披露
   第D271版:信息披露
   第D272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半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