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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ST丹化 公告编号:2012-24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27日9时 2、召开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人事局14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振山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86,529,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3%。 8、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86,529,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2、《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制度》 同意 86,529,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2、律师姓名:岑慧、张书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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