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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自驾车路线图: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2-03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8月24日下午14: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2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反映公司2012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参与201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已于2012年5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的监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名王大力先生、樊惠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1名)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第1日起计算。

  上述公司第三届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8月28日

  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大力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1988年起曾先后在首都钢铁公司、中山证券公司、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南华证券公司等单位任职。2004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副总经理,2012年1月22日起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汽大洋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京工大洋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北方凯达汽车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王大力先生目前通过中山庞德大洋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20.23万股,持股比例为0.168%,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樊惠平先生,1969 年出生,大专学历。1992年起在湖北宜昌微型电机厂任职。2000年加入大洋有限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樊惠平先生目前通过中山庞德大洋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20.23万股,持股比例为0.168%,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因樊惠平先生签署和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的声明事项存在重大遗漏,其未申报完整的近亲属信息;其近亲属存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且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2009年12月31日深交所对樊惠平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处罚对其任职条件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2-03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2年8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 ,预计会期半天。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5日(星期三)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怡景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中山市长江水库风景区)。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9月5日(星期三)下午15:00 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制定<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

  6.1 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6.1.1 关于选举鲁楚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6.1.2 关于选举徐海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6.1.3 关于选举毕荣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6.1.4 关于选举彭惠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6.1.5 关于选举熊杰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6.2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6.2.1关于选举黄苏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6.2.2关于选举栾京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6.2.3关于选举肖永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6.2.4 关于选举陈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7、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8.1关于选举王大力先生为公司监事;

  8.2关于选举樊惠平先生为公司监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议案6、议案8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5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表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应以特别决议作出,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本数)通过方为有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须以普通决议作出,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含本数)通过方为有效。

  以上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5已于2012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12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议案4已于2012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12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监事会决议公告;议案6、7已于201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12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议案8已于201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12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四、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话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2年9月6日—7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760 -- 88555306

  传真:0760 -- 8855903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参会线路图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8日

  附件一: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2年 9 月7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760 — 88559031)交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为 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528411)。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图

  会议地址:长江怡景假日酒店

  参会路线:

  1、市区公交车:中山富华酒店(中山市富华道一号)公交站,乘座6号公交车到怡景站(终点站)

  2、自驾车路线图: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2-03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副董事长徐海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7名董事现场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另外董事彭惠女士以电话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因出差无法出席现场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徐海明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载在2012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于2012年5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由第二届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同意,现提名鲁楚平先生、徐海明先生、毕荣华先生、彭惠女士、熊杰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苏融先生、栾京亮先生、肖永平先生、陈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第1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2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陆万元(含税,但不含因办理公司事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按月平均发放;

  (2)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规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按其行政岗位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领取基本年薪;年度绩效考核薪酬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操作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并确定;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发放薪酬;

  (4)公司将统一按个人所得税计缴标准为上述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2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刊载在2012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将于2012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在2012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鲁楚平先生,男,1965年出生,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起先后担任中山威力集团洗衣机厂工程师、中山威力集团电机厂副厂长。2000年起任中山市大洋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任中山市政协委员,中山市人大代表。现任中山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中国微特电机与组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本公司董事长。鲁楚平先生持有公司24,141万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鲁楚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彭惠女士之配偶,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鲁三平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鲁楚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因鲁楚平先生签署和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的声明事项存在重大遗漏,其未申报完整的近亲属信息;其近亲属存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且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2009年12月31日深交所对鲁楚平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处罚对其任职条件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任职条件。

  2、徐海明先生,男,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起在武汉铁路分局工作,1992任职于广州先导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1年加入中山市大洋电机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徐海明先生持有公司7,213.50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海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毕荣华先生,男,1961年出生,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起曾先后在国营重庆微电机厂、重庆华宇实业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加入中山市大洋电机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毕荣华先生目前通过中山庞德大洋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404.50万股,持股比例为3.36%,与公司其他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毕荣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彭惠女士,1968年出生,会计师、审计师,大专学历。1989年起在中山市交通局石岐宾馆工作。2000年加入中山市大洋电机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彭惠女士持有公司2,404.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36%。彭惠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长鲁楚平先生之配偶,其妹配偶熊杰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与公司其他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惠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熊杰明先生,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中石化中山公司。2000年加入中山市大洋电机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熊杰明先生持有公司961.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4%;同时通过中山庞德大洋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21.35万股,持有股份比例为1.01%。熊杰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彭惠之妹妹的配偶,与公司其他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熊杰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因熊杰明未能在股东大会通过其任命后的一个月内签署《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熊杰明先生未能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没有及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提交完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文件。2009年12月31日深交所对熊杰明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处罚对其任职条件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

  1、黄苏融先生,1953年出生,大学(三年)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77年起曾先后在上海工业大学电机系、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电机与电力电子中心(WEMPEC)、上海大学机自学院工作,曾任IEEE工业应用学会北京分会主席、台达学者,上海电机工程学会理事。现任上海大学机自学院教授、博导、测试中心主任、电驱动中心主任、博士后流动站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同时兼任全国专业标委会委员、国资委电动汽车联盟专家、上海新能源汽车专家、上海市学委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电机与控制应用》和《电机技术》编委。黄苏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栾京亮先生,195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3年起曾先后在北京经济建设总公司、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伦王朝饭店有限公司、北京松鹤大酒店有限公司、北京太平洋邓禄普纺织品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派驻香港冠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栾京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肖永平先生,1966年出生,博士学位,教授。1993年起曾先后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及伯明翰大学法学院工作,曾兼任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同时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国内多家大学兼职教授等职务。肖永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陈昭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曾先后在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及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陈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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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