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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2-01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8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2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启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2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66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551.7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也出具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2-01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现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偿还银行贷款事项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2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28.72万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5,211.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2]第 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660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551.72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一)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1、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经 2012年8月 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66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亿利达”)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广东亿利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增加至3,66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亿利达成立于 2004年12月24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佛冈县龙山镇学田管理区;法定代表人为章启忠;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销售:风机、风扇、电机、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1 年12月31日,广东亿利达总资产为58,548,949.82元,净资产为43,975,834.61元;2011年度销售收入为154,898,573.81元,净利润为6,559,849.01元。 3、本次增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广东亿利达由于现有生产场地比较紧张,设备产能趋于饱和,已无法满足广东市场风机等产品增长的需求。为抓住市场机遇,扩大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为后续发展储备产能,结合企业实际,拟对广东亿利达增资,主要用于厂房的扩建和设备改造等。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是可行和必要的。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4、增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向广东亿利达增资的实施,有利于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能力和制造水平,提高市场供应能力和市场占有率,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551.72万元偿还下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偿还。具体归还的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551.7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按照现有利率,一年内可节约贷款利息支出约213.10万元,相对于专户存储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相关承诺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8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用1,660万元超募资金增资广东亿利达和使用3,551.72万元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2、独立董事意见 (1)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增资广东亿利达,是公司为满足做大做强主业、扩大市场占有率的需要,有利于扩大子公司生产规模,提升企业市盈利水平,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6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2)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 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551.72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用1,660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同意公司用3,551.72万元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1)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和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3)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增资广东亿利达,有利于扩大子公司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基于以上意见,国金证券对公司使用1,660万元的超募资金增资广东亿利达事项以及使用3,551.72万元的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同意实施上述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3、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2-010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2年8月2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晓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以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2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660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的增资。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551.72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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