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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5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于2012年8月25日,在本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1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邮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7名,除梁宗强、梁瑞伦因公出差委托梁伟东参加会议外,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现任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伟东先生主持。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美达股份201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美达股份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成员保证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祥见巨潮咨询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进展情况报告》(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4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 没有增加、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25日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梁伟东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6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1839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23%。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的有818392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洁芳 吴年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和表决程序,以及审议批准议案的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章程索引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登载。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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