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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3日以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3人)。独立董事朱红军先生、徐海云先生、王建增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0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0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管理办法(修订)》,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0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管理办法(修订)》。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08月28日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8月 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2年8月13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0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0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6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65,8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362.30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7,758.67万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沪众会验字(2011)第4591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2年07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9,832.3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除上述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外,公司截止至2012年07月31日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共11,835.98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3月16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详见公告编号:2012-006) 2012年8月21日,公司已提前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告编号:2012-044)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公司2012年8月-2013年2月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其中①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约3,000万元;②创尔特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约2,000万元),闲置资金共约19,835.98万元(注:含2012年8月21日已提前归还的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①拟使用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②拟使用创尔特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拟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54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作出如下说明:“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由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得通过后,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将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竹立家、朱红军、徐海云、王建增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是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综上,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5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9月11日-2012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2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5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9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管理办法(修订)》。 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2年9月11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2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张蓐意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16;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2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2年9月12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蓐意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4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5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9月18日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山东省鱼台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2011年3月15日,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台公司”)在山东省鱼台县注册成立并于2012年5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近日,鱼台公司收到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工程核准的批复》(鲁发改能交〔2012〕1032号),由公司下属子公司鱼台公司建设的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正式获得核准。 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鱼台县鱼城镇,项目建设1台130吨/小时水冷振动炉排锅炉,配1台30兆瓦高温高压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30兆瓦发电机。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5659万元。项目资本金来源于公司出资和银行贷款。 核准文件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2年。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8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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