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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 2012-17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8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8月20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贷款的议案》 为了解决公司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开发项目的正常施工,董事会同意由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宜华房产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具体利率以中国银行汕头分行最终审批确定为准。该贷款将用于宜华房产公司所开发的水岸名都项目工程投入,以水岸名都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为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宜华房产公司)解决项目开发建设资金的需求,在充分了解宜华房产公司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子公司宜华房产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三年,以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文件、合同,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 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2-18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3. 会议时间: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 出席会议的对象: (1) 截至2012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 会议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地产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同意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贷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同意为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地产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2年9月7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地产证券部(邮编:515800) 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传 真:0754-85890788 联 系 人:谢文贤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6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委托人对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如下:
2.如有其他可能纳入本次会议议程的临时议案,受托人有表决权。 3.如有未作具体指示的其他事项,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2-19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同意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贷款的议案》、《关于同意为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宜华房产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具体利率以中国银行汕头分行最终审批确定为准。该贷款将用于宜华房产公司所开发的水岸名都项目工程投入,以水岸名都项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前,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就该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宜华房产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02月18日,注册资本五千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绍生。 注册地址为: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大坪工业区。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房产租赁代理。楼宇维修,市政道路建设;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宜华房产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该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态良好,其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资产负债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宜华房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具体利率以中国银行汕头分行最终审批确定为准。公司同意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1、本次担保是为了解决子公司宜华房产公司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贷款用途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为了顺利推进该公司开发项目建设,实现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从而为公司贡献更好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为宜华房产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宜华房产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公司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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