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8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0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2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制冰箱管路系统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由2011年9月调整为2013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有关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娟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廖娟娟女士简历

廖娟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任职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进入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廖娟娟女士已于2012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廖娟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1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2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2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情形,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

有关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3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9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98元,共计募集资金719,28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及上网发行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66,026,200.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136号)。公司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制冷用合金铝管路系统制造项目、钢制冰箱管路系统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投资计划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承诺投资总额建设期
制冷用合金铝管路系统制造项目28,690.0021个月
钢制冰箱管路系统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6500.0015个月

注: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描述,项目实际实施进度根据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调整。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0年6月,因此募集资金项目正式启动时间为2010年6月。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累计投入金额实施进度
制冷用合金铝管路系统制造项目28,826.71100.48%
钢制冰箱管路系统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1,631.2825.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制冷用合金铝管路系统制造项目已按计划顺利投产,截至2012年6月30日实现效益852.72万元,达到了预计效益;钢制冰箱管路系统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投入低于原计划,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根据钢制冰箱管路系统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技术特点,出于谨慎的态度及节约投资成本的考虑,对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细节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从而整体上影响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2、2012年上半年是公司传统冰箱制冷管路产品的生产旺季,鉴于技改项目会对现有钢制冰箱管路生产线的正常运转产生影响,为了满足市场订单需求,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因此放缓了项目建设进度。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内容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调整钢制冰箱管路系统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公司审慎测算,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如下:

项目名称原预计实施时间调整后实施时间
开始建设日期完全建成日期开始建设日期完全建成日期
钢制冰箱管路系统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2010年6月2011年9月2010年6月2013年12月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钢制冰箱管路系统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是对公司现有冰箱用钢制管路生产系统进行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该项目旨在对公司传统冰箱管路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升级以降低制造成本,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且对项目实施方案的优化完善可进一步提升生产的节能降耗水平,有利于实现募集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因此,虽然该项目实施进度延期,但不会对公司的整体发展和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相关核查及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后,现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程序合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情形,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刘昊拓、余庆生经核查,发表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保荐意见》,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康盛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康盛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综上,国金证券对康盛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0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文 件
   第A010版:文 件
   第A011版:文 件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公 司
   第B004版:专 题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
   第D097版:信息披露
   第D098版:信息披露
   第D099版:信息披露
   第D100版:信息披露
   第D101版:信息披露
   第D102版:信息披露
   第D103版:信息披露
   第D104版:信息披露
   第D105版:信息披露
   第D106版:信息披露
   第D107版:信息披露
   第D108版:信息披露
   第D109版:信息披露
   第D110版:信息披露
   第D111版:信息披露
   第D112版:信息披露
   第D113版:信息披露
   第D114版:信息披露
   第D115版:信息披露
   第D116版:信息披露
   第D117版:信息披露
   第D118版:信息披露
   第D119版:信息披露
   第D120版:信息披露
   第D121版:信息披露
   第D122版:信息披露
   第D123版:信息披露
   第D124版:信息披露
   第D125版:信息披露
   第D126版:信息披露
   第D127版:信息披露
   第D128版:信息披露
   第D129版:信息披露
   第D130版:信息披露
   第D131版:信息披露
   第D132版:信息披露
   第D133版:信息披露
   第D134版:信息披露
   第D135版:信息披露
   第D136版:信息披露
   第D137版:信息披露
   第D138版:信息披露
   第D139版:信息披露
   第D140版:信息披露
   第D141版:信息披露
   第D142版:信息披露
   第D143版:信息披露
   第D144版:信息披露
   第D145版:信息披露
   第D146版:信息披露
   第D147版:信息披露
   第D148版:信息披露
   第D149版:信息披露
   第D150版:信息披露
   第D151版:信息披露
   第D152版:信息披露
   第D153版:信息披露
   第D154版:信息披露
   第D155版:信息披露
   第D156版:信息披露
   第D157版:信息披露
   第D158版:信息披露
   第D159版:信息披露
   第D160版:信息披露
   第D161版:信息披露
   第D162版:信息披露
   第D163版:信息披露
   第D164版:信息披露
   第D165版:信息披露
   第D166版:信息披露
   第D167版:信息披露
   第D168版:信息披露
   第D169版:信息披露
   第D170版:信息披露
   第D171版:信息披露
   第D172版:信息披露
   第D173版:信息披露
   第D174版:信息披露
   第D175版:信息披露
   第D176版:信息披露
   第D177版:信息披露
   第D178版:信息披露
   第D179版:信息披露
   第D180版:信息披露
   第D181版:信息披露
   第D182版:信息披露
   第D183版:信息披露
   第D184版:信息披露
   第D185版:信息披露
   第D186版:信息披露
   第D187版:信息披露
   第D188版:信息披露
   第D189版:信息披露
   第D190版:信息披露
   第D191版:信息披露
   第D192版:信息披露
   第D193版:信息披露
   第D194版:信息披露
   第D195版:信息披露
   第D196版:信息披露
   第D197版:信息披露
   第D198版:信息披露
   第D199版:信息披露
   第D200版:信息披露
   第D201版:信息披露
   第D202版:信息披露
   第D203版:信息披露
   第D204版:信息披露
   第D205版:信息披露
   第D206版:信息披露
   第D207版:信息披露
   第D208版:信息披露
   第D209版:信息披露
   第D210版:信息披露
   第D211版:信息披露
   第D212版:信息披露
   第D213版:信息披露
   第D214版:信息披露
   第D215版:信息披露
   第D216版:信息披露
   第D217版:信息披露
   第D218版:信息披露
   第D219版:信息披露
   第D220版:信息披露
   第D221版:信息披露
   第D222版:信息披露
   第D223版:信息披露
   第D224版:信息披露
   第D225版:信息披露
   第D226版:信息披露
   第D227版:信息披露
   第D228版:信息披露
   第D229版:信息披露
   第D230版:信息披露
   第D231版:信息披露
   第D232版:信息披露
   第D233版:信息披露
   第D234版:信息披露
   第D235版:信息披露
   第D236版:信息披露
   第D237版:信息披露
   第D238版:信息披露
   第D239版:信息披露
   第D240版:信息披露
   第D241版:信息披露
   第D242版:信息披露
   第D243版:信息披露
   第D244版:信息披露
   第D245版:信息披露
   第D246版:信息披露
   第D247版:信息披露
   第D248版:信息披露
   第D249版:信息披露
   第D250版:信息披露
   第D251版:信息披露
   第D252版:信息披露
   第D253版:信息披露
   第D254版:信息披露
   第D255版:信息披露
   第D256版:信息披露
   第D257版:信息披露
   第D258版:信息披露
   第D259版:信息披露
   第D260版:信息披露
   第D261版:信息披露
   第D262版:信息披露
   第D263版:信息披露
   第D264版:信息披露
   第D265版:信息披露
   第D266版:信息披露
   第D267版:信息披露
   第D268版:信息披露
   第D269版:信息披露
   第D270版:信息披露
   第D271版:信息披露
   第D272版:信息披露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2半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