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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2-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2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恒元”。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为三年,自2008年11月12日至2011年11月14日止;第二个保本期为三年,自2011年12月13日至2014年12月13日止。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2010年,经证监许可[2010]1073号文核准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公司在北京、上海、合肥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近2,000亿元,旗下管理32只开放式基金,2只封闭式基金,多个全国社保、企业年金和专户理财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14次,其中12次是由于报告期初指数基金成份股调整,1次是由于接受大额申购使得基金规模增大,配置债券所需,1次是由于社保201组合调整,选择期限与收益匹配较好的债券进行投资的需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上半年,A 股市场呈现“先扬后抑”的基本走势。2012年1季度,A股市场在通胀见顶以及宏观经济政策重心逐步由“控通胀”向“保增长”转变的预期下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上涨。准备金率的调减及稍后的连续降息动作使流动性得到较好的改善,市场利率的回落使实体经济较去年下半年面临的困局有所改善。受此影响,估值水平处于低位的A股市场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上涨,周期性与非周期性股票轮番表现。总体而言,估值水平相对有优势的地产、家用电器、食品饮料等行业的表现相对较好。而受通胀预期减弱和流动性改善的影响,债券市场继续处于上涨的过程中,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轮番表现突出。但进入到5月份以后, CPI和PPI的走势一如市场所预期的快速回落,政策重心亦一如预期逐步由“控通胀”向“保增长”转变,用电数据和建筑材料价格等一系列微观经济数据显示,实体经济呈现旺季不旺的态势,对第2季度宏观经济数据疲软的预期使得对上市公司业绩的预期重新趋于悲观。宏观数据中较好的亮点是房地产成交数据持续向好,但受宏观调控的持续打压该板块亦走出了震荡下行的走势。受上述影响,市场的情绪重新趋于谨慎,市场“存量博弈”的特征十分明显。医药、食品饮料等稳定成长的行业重新受到市场的青睐,而1季度表现较好的煤炭、建材等行业则表现很弱。市场在疲弱的中报数据的冲击下,创出了近4年以来的新低。而债券市场2季度在宏观数据疲弱和债券市场入市资金大增的推动下依然向好,收益率进一步下行。 我们在2011年末判断,通货膨胀在2011年4季度见顶回落的趋势已基本确立,流动性的拐点可能在2011年底或2012年初出现。因此在债券部分重点配置了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以获取相对稳定的固定收益。同时我们认为,股票市场经过大幅调整后风险释放相对充分,其估值水平已经处于历史底部,在流动性即将出现拐点的背景下, A股市场至少会出现一轮估值修复的行情,行情高度和持续性则视微观经济的复苏程度而定。所以在第1季度,我们重点投资了安全边际高的稳定成长行业内的个股,并力争通过“小步快跑”的策略多累积防守垫,为本保本基金的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开端。进入到第2季度,我们判断股票市场经过大幅调整后风险释放相对充分,其估值水平已经处于历史底部,在流动性改善的背景下,股票市场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小。另外,投资时钟规律显示,未来3-6个月仍是逐步实现投资重心从债券向股票转换的重要阶段,我们在满足风险控制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了股票部分的投资比重。 上半年本保本基金收益水平方面相对落后于部分保本基金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1)在投资范围方面,按照契约规定(出于保本基金安全性的考虑)我们只能投资AAA级的高等级信用债,上半年AAA级的信用债虽然也出现了较好的涨幅,但显著落后于其他中低等级信用债的涨幅;(2)在操作策略上我们亦未采用其他偏债型基金普遍采用的放大操作策略;(3)我们在2季度市场调整的过程中,小幅提高了风险资产的配置比重,短期之内可能面临一定的损失。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8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0%,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2.4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阶段, 我们认为,尽管下半年通胀形势可能有所反复,但整体水平将处在偏低的位置,基于“保增长”的宏观经济政策将有更大的实施空间。从短期看,随着下半年货币政策的进一步宽松和一批重点项目陆续复建和开工,总需求将得到一定的改善。在政策的拉动下,下半年宏观经济见底回升应该是个大概率事件。从中期看,随着“十八大”的顺利召开,新一届领导核心的正式形成和新的发展思路逐步成型,将显著改善对中国宏观经济的中长期预期。如果我们对中国宏观经济正在由短期的衰退阶段转向复苏的早期阶段的判断成立的话,那么按照投资时钟规律的指示,未来的3-6月将是股票市场重要的筑底阶段,而固定收益市场相对而言则可能是筑顶阶段。历史地看,目前A股市场的整体估值水平正处于底部区域,特别是其中部分经过不同经济周期考验的蓝筹股公司目前的“性价比”具有吸引力。更为重要的是,监管当局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推行的一系列证券市场的改革措施正在逐步释放出积极的效果,如果能够在壮大机构投资者并积极引入入市资金方面能有更有效的推动的话,就可能有效地改变目前存量博弈的格局,推动A股市场走出目前低迷的格局。本基金在下半年的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参考投资时钟规律对资产配置方向的指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加大风险资产的配制比重,配置的重心将兼顾稳定成长行业和部分早周期行业的投资机会,争取进一步提高本基金风险调整后的回报水平。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数量化投资部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其中,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机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有分配事项。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2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2年上半年,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28元,基金份额总额3,633,671,528.8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2年1月1日 至 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 至 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高良玉______ ______鲍文革______ ____鲍文革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完全一致。 6.4.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2.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2.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2.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3 关联方关系 6.4.3.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3.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4.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债券交易 注:无。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6.4.4.1.2 权证交易 注:无。 6.4.4.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风险结算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4.2 关联方报酬 6.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3% / 当年天数。 6.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6.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6.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6.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6.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6.4.5 期末( 2012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6.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6.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注: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nffund.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无。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a、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b、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c、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d、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选择流程 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a、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b、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c、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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