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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2-4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2年8月25日提交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12年8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共计收到11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美国伊利诺伊基础种子公司合作并签署<选择、合作和许可协议>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丰富本公司玉米种质资源,提高玉米育种的水平,加快玉米育种的进度,本公司拟与美国伊利诺伊基础种子公司(以下简称“IFSI”)在种质资源利用、玉米育种手段和方法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并签署《选择、合作和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IFSI系一家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独立玉米基础种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37年,从事专业化玉米自交系和杂交组合选育,目前在美国有5个夏季育种站和5个冬季育种站,其资源占目前美国推广品种的20%左右。根据《协议》约定,合作期间IFSI的全部玉米种质资源向本公司开放,每年向本公司提供一定数量自交系、早期阶段材料和试验杂交种,本公司可在中国利用双方种质资源选育优良玉米杂交品种,并推广销售。本次合作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但到期后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展期,展期时间为7年。如果本公司行使全部选择权且全部合作期满,本次战略合作的总费用(按合同总期限10年计算)预计为1,000万美元,但如果本次战略合作所产生的科研成果成功在合作区域内进行商业推广,许可费应按照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额外计算。但本公司支付的上述合作金额可以在应支付的相关材料许可费中进行冲抵。此次本公司与IFSI的合作主要系种质资源合作,由于农业科研周期长和风险不可控性,本次合作能否产生较大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风险,但从长远来看,本公司与国外种子科研机构的合作有利于丰富本公司种质资源,提高育种水平和手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2-4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本公司闲置资金通过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县支行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沙产业基地”)提供委托贷款共计1.2亿元。该笔贷款主要用于星沙产业基地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为11.2%,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本议案。 3、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王义林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营业务:土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高新技术引进及服务;企业投资与管理;广告发布。(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集团公司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李科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开发、服务:土地、房产、高新技术引进开发、市政、路桥工程、旅游服务。 2、担保人二:长沙县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县黄花镇长龙村(长沙经济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王义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事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土地开发,凭本企业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销售,广告位招商服务。(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四、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通过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县支行向星沙产业基地提供委托贷款共计1.2亿元。该笔贷款主要用于星沙产业基地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为11.2%,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星沙产业基地的股东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集团公司和长沙县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风险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由于转让新疆银隆农业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后(于2012年7月收到该等股份转让款共计1.31亿元,详细情况见本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进展公告》),资金比较充裕,除满足目前产业发展需要外,还有部分闲置资金,且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总部无银行借款。本次向星沙产业基地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提高本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益。鉴于星沙产业基地资产状况较好,其股东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集团公司和长沙县鑫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为该笔委托贷款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两股东均为国有独资公司,业务稳定,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本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就本次委托贷款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笔委托贷款风险可控,并可为本公司增加利息收入共计1,344万元(税前)。 六、本公司累计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和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1.2亿元(含本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6%,不存在已对外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邹定民、屈茂辉、郭平、任爱胜就本次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出具如下意见:“本次向星沙产业基地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星沙产业基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委托贷款所涉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浦东发展银行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沙产业基地”)提供委托贷款共计1.2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委托贷款事项。现就相关情况出具如下意见: 本次向星沙产业基地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星沙产业基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合规;本次委托贷款所涉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邹定民 屈茂辉 郭平 任爱胜 日 期:2012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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