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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2-04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4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赵东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中国证监会确认备案无异议,会议决定于2012年9月12日召开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201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2年6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2-041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彩英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2年9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黄彩英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证券代码:002290 法定代表人:赵东明 董事会秘书:袁文雄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 邮政编码:215121 电话:0512-65073528 传真:0512-65073400 电子邮箱:hesheng@szhssm.com 网址:http://www.szhssm.com.cn (二)征集事项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2年8月27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彩英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黄彩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4月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1年起历任厦门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教师,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上海和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经理,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沪邑科技信息咨询公司行政总监。 黄彩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1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且对《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2年9月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0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 收件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王文其 邮政编码:215121 电话:0512-65073880 传真:0512-650734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对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该审议事项投弃权票;选择一项以上的,则征集人将认定本授权委托书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黄彩英 2012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2-042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2012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15:00至2012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6日(星期四)。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参加会议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征集投票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黄彩英女士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同日刊登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以上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9月6日(星期四)。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1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1.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1.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6激励对象的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1.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9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公司201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备案无异议,全文详见2012年6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详见2012年6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公司201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2年6月2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9月7日、2012年9月10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15121 传真号码:0512-650734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证券代码:362290,投票简称:“禾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290;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以 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表: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①公司股东应严肃进行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②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至三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一至三项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先对一至三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根据该办法以及其它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黄彩英女士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刊登于2012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黄彩英女士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 邮政编码:215121 联系电话:0512-65073528 传真:0512-65073400 联系人:袁文雄、王文其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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