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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刘维: 行业规范是做好机构投资者创新服务保障 2012-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俊琳 黄婷
证券时报记者 程俊琳 黄婷 为服务机构投资者创新服务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拟建立服务平台,接受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进行注册。作为资本市场的中间服务机构,国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刘维认为,这一措施的出台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更加灵活的制度安排,将有利于鼓励和增加机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投资比重,积极发展机构投资者等长期资金入市,优化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外部环境。 刘维表示,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曾分别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修订草案、《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管理层大力发展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机构投资者的用意。而此次上交所机构投资者创新服务工作平台的建立,服务对象扩大至私募基金领域,应该说是机构投资者服务工作在制度层面的一次突破。 从具体措施上看,上交所本次拟出台有关机构投资者创新服务指引,实行机构投资者的注册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提供针对性的创新服务支持。 制定规范、完备的“机构投资者创新服务指引”和相关的行业规范是上交所机构投资者创新服务平台是否能够成功的关键,是做好机构投资者创新服务工作的保障。 “如果我们要切实做好为机构投资者创新服务的工作,就要本着为市场服务的目的,了解机构投资者的需求,针对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规范。”刘维指出,行业规范,除了“机构投资者创新服务指引”,还要制定既符合已有公募基金的法律法规,又能有效规范私募基金,同时兼顾未来立法发展的机构投资者自律规则。在制定这些行业规范时,需要注意机构投资者作为投资主体,其追求的目标是盈利和避险,因此行业规范中不能光有鼓励性条款,同时也要有限制,这样才能使机构投资者真正体现出稳定市场和引导市场的功能。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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