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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30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10:00 开始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白杨路1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300,028,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1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00,028,500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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