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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英力特 股票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12-04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秦江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共计165,498,7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60%。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 1.选举秦江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选举成璐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3.选举是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4.选举胡占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5.选举孙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6.选举赵晓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 7.选举刘万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8.选举徐敬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9.选举李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监事: 1.选举王淑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选举卢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3.关于选举林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498,78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樊军东 杨兆云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樊军东、杨兆云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宁夏致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英力特 股票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12-046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11点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秦江玉先生主持,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秦江玉 委员:成璐毅 是建新 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刘万毅 委员:秦江玉 李 铎 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徐敬旗 委员:赵晓莉 刘万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李 铎 委员:成璐毅 徐敬旗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秦江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胡占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学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唐新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胡占东先生提名,聘任徐安龙先生、李学军先生、解传明先生、陈翠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附件:《秦江玉、胡占东、李学军、唐新军、徐安龙、解传明、陈翠兰简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李学军、唐新军、徐安龙、解传明、陈翠兰简历》 李学军,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6年至2003年6月在公司从事调度、统计、计划、质量体系管理工作;2003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公司氰胺分公司计划经济科科长;2004年11月至2005年7月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05年8月至2008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业管理部部长;2008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李学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新军,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2001年2月至2002年5月任英力特集团财务部副主任;2002年5月至2004年11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2004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西部公司总会计师;2009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唐新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安龙,男,汉族,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在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师。1996年7月至1998年8月任固原供电局电力铁合金公司车间主任,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固原供电局电力铁合金公司营销部主任,2001年4月至2005年1月任宁夏英力特冶金制品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任宁夏英力特冶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6月至至2011年1月任宁夏英力特河滨冶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固原盐化工项目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徐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解传明,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中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1988年至1998年在宁夏电化厂担任设备技术员、氯碱分厂副厂长、厂长;1998年至2000年在宁夏日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至2002年在石嘴山氯碱厂任车间主任;2003年至2004年在公司氯碱分公司任氯碱车间主任;2004年10月在西部公司工作,先后任烧碱装置长、调度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解传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翠兰,女,汉族,1969年1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工程师。1992年8月至1996年12月在石嘴山第二碳素厂工作,曾任生产科总工艺员、质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1997年1月至2002年6月任公司水暖器材厂财务科科长;2002年7月至2003年6月任公司财务科主管会计;2003年7月至2007年8月在公司财务部工作,曾任氯碱分公司财务科科长、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7年9月任公司销售分公司副经理、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陈翠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1-047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28日下午14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王淑萍女士主持,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淑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王淑萍女士简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王淑萍女士简历》 王淑萍,女,汉族,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石嘴山市卫生瓷厂主管会计、财务科长、总会计师、经营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2年4月至2009年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2月至今任国电英力特集团财务产权部主任,2011年7月至今任国电英力特集团副总会计师,200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国电英力特集团财务产权部主任、副总会计师。 王淑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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