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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临-3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海油海西宁德开发有限公司 资本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我公司于2009年6月18日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亿元,我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5%股份比例。详见2009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09董-05及《公司董事会关于投资参与设立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2009临-09。 目前,开发公司填海造地及基础设施投入大,现有资本金不足,达不到银行配套贷款的要求。根据开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提议,拟增加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通过增加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让开发公司具备从事填海造地、基础设施建设并且能够滚动开发的能力,从根本上为开发公司实现生产建设良性循环创造条件,进而使得海西宁德工业区的主导产业早日落地,以有利于工业区的开发建设,产生滚动开发收益,降低开发风险,充实开发公司资金流量,尽快实现投资收益。为此,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比5%为开发公司增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介绍 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王宜林 注册资本:949.31614亿元 主营业务:海上采油(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储运、危险化学品生产等。 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翁若同 注册资本:59.5808亿元 主营业务: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信托、证券、创业投资、担保及福建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投资;资产管理。 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股东以现金货币方式出资,其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出资2.55亿元,股比85%;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00万元,股比10%;我公司出资1500万元,股比5%。 住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3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振芳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围海造地、基础设施、能源、交通、港口、码头、仓储、工业、商贸、房地产、旅游休闲、文化体育项目的投资建设;承接工程建筑安装、施工;物业管理;提供与上述经营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法律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开发公司资产总额36962万元,负债总额6962万元,净资产30000万元;截止2012年6月30日,开发公司资产总额37705万元,负债总额7705万元,净资产30000万元。 开发公司2009年成立至今,主要工作包括工业区规划与前期研究、启动基地填海造地项目、实施长腰岛开发启动等工作,已累计投入资金2.9亿元。现已完成工业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基地填海造地项目、长腰岛1000万方原油储备项目的前期可研报告编制等工作,为全面开工建设打好基础。 虽然工业区前期规划及研究工作进展顺利,并动工建设部分基础设施,但填海造地及基础设施投入大,现有资本金不足,达不到银行配套贷款,为此,开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提议,增加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通过增加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让开发公司具备从事填海造地、基础设施建设并且能够滚动开发的能力,从根本上为开发公司实现生产建设良性循环创造条件。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能够有效地推动填海造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有序进行,使得开发公司尽快具备滚动开发的能力,从根本上为开发公司实现生产建设良性循环创造条件。 2、本次增资占用公司自有资金,由于目前项目总体处于前期基础设施建设阶段,短期内不会产生效益。但是,我公司作为仅占5%的参股股东,资金投入有限,对我公司当期损益影响较小。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董-1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8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8月28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红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名单如下: 罗红专、张成文、郑其桂、黄祖荣、张学清、汤新华、任德坤。 董事郭嘉祥、张斌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董事黄祖荣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增加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增加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公告》(2012临-3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借款和汇票贴现,授信期限1年,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宁德分行申请结构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为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2临-3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 ①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结构化融资10000万元,期限3年,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上浮15%。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比为上述结构化融资金额的80%进行担保,即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北京万源担保结构化融资金额的20%,即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保证霞浦闾峡风电项目的顺利推进,且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另一股东北京万源担保结构化融资金额的20%,即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②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③截止2012年6月30日,航天闽箭资产总额14549.69万元、负债总额210.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5%低于70%;该笔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截止2012年8月19日,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45848.42万元,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25%。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我们将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④公司无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临-3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航天闽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闽箭”)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占80%股权,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源”)占20%股权。为保证霞浦闾峡风电项目的顺利推进,航天闽箭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结构化融资10000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按股比为上述结构化融资金额的80%进行担保,即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北京万源担保结构化融资金额的20%,即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 本次担保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我公司和北京万源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占80%股权,北京万源占20%股权,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红专,主营范围: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开发建设;对海上及陆地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风力发电等。截止2012年6月30日,航天闽箭资产总额14549.69万元、负债总额210.36万元,净资产总额14339.3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航天闽箭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结构化融资10000万元,期限3年,由股东按股比提供担保。按规定应按股东股比进行担保,闽东电力担保结构化融资金额的80%,即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北京万源担保结构化融资金额的20%,即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 四、董事会意见 航天闽箭为我公司持有8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截止2012年6月30日,航天闽箭资产总额14549.69万元、负债总额210.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5%低于70%;该笔结构化融资的担保金额未超过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符合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比为上述结构化融资金额的80%进行担保,即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 独立董事意见: 1、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结构化融资10000万元,期限3年,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上浮15%。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比为上述结构化融资金额的80%进行担保,即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北京万源担保结构化融资金额的20%,即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保证霞浦闾峡风电项目的顺利推进,且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另一股东北京万源担保结构化融资金额的20%,即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2、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3、截止2012年6月30日,航天闽箭资产总额14549.69万元、负债总额210.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5%低于70%;该笔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截止2012年8月19日,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45848.42万元,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25%。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我们将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4、公司无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8月19日,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45848.42万元,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25%。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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