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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2-3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设)及其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7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近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民事裁定书(2012)成执字第545-1、545-2、545-3、545-4、545-5号。该等裁定书载明对成都中院(2010)成民初字第683号民事裁定书诉讼保全冻结本公司及倍特建设的人民币存款共计150.7万元(其中本公司人民币存款10.6万元)扣划至成都中院。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2-3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让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 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 (一)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意见》(川食药监安〔2012〕28号)的规定,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药业)注射剂车间须在2013年10月前完成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GMP)的改造和认证工作,固体制剂车间须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符合新版GMP的改造和认证工作。 (二)由于倍特药业固体制剂车间和注射剂车间的使用期限均在10年以上,其设备设施及厂房的功能设计等难以满足持续发展的需要。若按新版GMP的要求,对其实施改造,则需投入大量资金,而本公司及倍特药业无力提供所需资金。 (三)受环境制约,倍特药业的经营相对困难且本公司优势产业的发展亟待支持。 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让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预案》。本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本公司出让倍特药业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详见2012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近日,本公司与四川方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各方 (一)转让方:本公司 (二)受让方:四川方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目标公司: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三、标的股权: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股权为转让方对目标公司7000万元的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及其全部附属权利。 四、转让价款:7230万元 五、支付方式:人民币现金 六、支付进度 协议约定分四段支付,且受让方最迟应于转让方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过户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七、生效条件 (一)目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转让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二)转让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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