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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上午9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高强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376.913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76.913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亮先生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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