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2-03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4,536,704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9月3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55,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7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00,000股,并于2009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73,500,000 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魏连速先生及魏捷、王忠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9月3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4,536,7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说明: 1、魏连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故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2、魏连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350万股的16.32%。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五、其他事项 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股东的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