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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2-030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30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12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A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公司本次拟使用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 1、同意《关于A股募集资金2012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中国中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且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必要的分析,未发现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A股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1、会议同意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以A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经投入“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主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2亿元。 2、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通过《中国中冶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结论审阅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2012年半年度审阅报告是审慎、客观的,公司董事会对审阅报告强调事项做出的专项说明是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对所强调事项,监事会将进行关注。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30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2-03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A股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本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本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至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上述事项。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司A股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与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A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A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本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本公司A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关于“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的规定;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未超过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的10%,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国中冶本次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0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2-03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主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简称“大型多向模锻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或“项目”),替代“辽宁鞍山精品钢结构制造基地(风电塔筒制造生产线)10万吨/年项目”成为公司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A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82亿元,由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二十二冶”)全资设立的中冶京唐(唐山)精密锻造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实施,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1.1亿元。募集资金采取逐级增资的形式拨付至项目公司,以投入该项目中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项目变更为募投项目后,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5亿元调整为人民币7亿元(详见公司于2011年4月1日发布的临时公告)。 项目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首次出资为人民币2亿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认缴的注册资本。因募集资金以逐级增资方式拨付,下属子公司工商变更、审批等手续办理需要时间,募集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二十二冶于2011年8月用自筹资金缴足其认缴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使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达到人民币5亿元。2012年3月,二十二冶又以人民币4.82亿元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2亿元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达到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人民币7亿元,由此导致尚有人民币2.82亿元募集资金无法以增资方式拨付到位。根据注册会计师专项审计结果,截至2012年3月14日,项目累计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3.75亿元。本次拟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82亿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专项审核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聘请唐山中元精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中元精诚”)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冶京唐(唐山)精密锻造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唐山中元精诚审字(2012)第145号)。中元精诚认为:《中冶京唐(唐山)精密锻造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与公司截至2012年3月14日止以自筹资金投入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主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相符。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至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82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大型多向模锻件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尚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拟置换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二十二冶本次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经投入“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主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2亿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实施该等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下转D82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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