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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3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29日在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冯冠平先生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嵇世山先生行使了表决权。董事长李东义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表决了如下事项: 1、2012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调整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的专项说明 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7日收到的人民币24,601,173.17元补偿款中,5,183,103.74元应确认在2011年,公司据此追溯调整2011年1-6月和1-9月合并利润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真实反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2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调整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的专项说明》。 3、关于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鉴于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华冠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月6日完成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同意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核销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对常州华冠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3,886,267.54元、债权8,522,654.49 元(其中:应收账款5,777,351.46元,其他应收款2,745,303.03元),合计12,408,922.03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2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4、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意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2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5、关于子公司收购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12.9%股权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出资619.35万元收购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12.9%的股权。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敦促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按照经本次董事会审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所述条件与各交易对方商洽和办理股权收购相关工作。 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谢耘先生担任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耘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2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收购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6、关于子公司收购北京地豪佳禾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伽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25.81%及21.29%股权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出资1,238.71万元和1,021.94万元收购北京地豪佳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伽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25.81%、21.29%的股权。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敦促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按照经本次董事会审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所述条件与各交易对方商洽和办理股权收购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2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收购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7、关于向子公司力合环保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向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718万元和302万元,期限为一年,资金占用费按还款时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该项借款用于支付收购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项目及其后续投资。 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90%,通过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处置珠海市官村综合楼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优先采取以不低于790万元的价格整体出售的方式处置公司名下的珠海市官村2号综合楼第二、三层房产。未售出前,可与意向租购者签订《物业租赁协议》,以不低于每平方米20元的价格出租,租约4年,并在签租约起二年内,以不低于790万元的价格将上述房产整体出售给意向租购者,一次性收回不少于790万元全部房款。 公司于1993年以人民币1,138万元购入该房产,总建筑面积1702㎡,使用性质为办公用房。曾作为办公用房出租,现闲置。该房产属珠海市官村居委会开发的小产权房,因历史遗留问题,至今未能办房产权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公开挂牌整体出售南屏华苑小区剩余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低于501.2万元的价格,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将公司位于珠海市南屏华苑小区的剩余14套住宅房产整体出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4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29日在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长张东宝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的专项说明 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7日收到的人民币24,601,173.17元补偿款中,5,183,103.74元应确认在2011年,公司据此追溯调整2011年1-6月和1-9月合并利润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真实反映。同意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及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2、关于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已完成公司注销工商登记手续的常州华冠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债权进行核销,符合客观事实。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关于该事项作出的决议。 3、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5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追溯调整事项的原因、性质及调整说明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与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2011年12月签署协议明确了2003年起补偿款的支付金额和时间,由排水公司在2012年1月31日前一次性向力合环保支付人民币24,601,173.17元,此笔补偿款已于2012年1月17日到账。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12]192号),相关的收入应分年度确认。该补偿款属于2011年的部分5,183,103.74元确认在2011年度,属于2011年以前年度的部分19,418,069.43元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调整。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并在公司2011年度报告中披露。详见2012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11年财务报表期初数的公告》。 该补偿款属于2011年的部分5,183,103.74元是年末一次确认的,此项收入应是全年的收入,按照可比性原则,对2011年度的收入按季确认较为合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对2011年第一季度的合并利润表进行了调整并披露,详见2012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上年同期数的专项说明》。现对公司2011年1-6月和1-9月的利润表进行调整。 二、调整事项对2011年1-6月和1-9月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影响 1、调整事项对公司2011年1-6月合并利润表影响如下:
2、调整事项对公司2011年1-9月合并利润表影响如下: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真实反映。 监事会认为: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真实反映。同意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及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独立董事意见: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相关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有关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6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鉴于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子”)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华冠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冠”)已于2012年1月6日完成了公司注销工商登记手续,同意子公司华冠电子核销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对常州华冠长期股权投资3,886,267.54元、债权8,522,654.49 元(其中:应收账款5,777,351.46元,其他应收款2,745,303.03元),合计12,408,922.03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华冠电子拟对常州华冠进行资产核销的原因 常州华冠成立于2007年9月26日,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营业务为铝电解电容器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华冠电子持有其100%股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常州华冠总资产52.82万元,负债937.18万元,净资产-884.36万元。鉴于常州华冠亏损严重,子公司华冠电子于2012年1月6日完成了常州华冠公司注销工商登记手续。 二、华冠电子本期核销的资产情况 1、长期股权投资 华冠电子对常州华冠的长期股权投资合计3,886,267.54元。其中,2007年3月5日,华冠电子出资3,000,000 元参与投资设立常州华冠,持股60%;2009年2月18日,华冠电子出资886,267.54 元受让邱军持有的常州华冠20%股份,持股增至80%;2010年8月6日,华冠电子以零价格受让孙克诚持有的常州华冠20%股份,持股增至100%。 2、债权 华冠电子对常州华冠债权余额8,522,654.49 元。其中,销售产品形成应收账款5,777,351.46 元,借款及垫付资金形成其他应收款2,745,303.03 元。 三、资产核销及常州华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华冠电子对常州华冠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债权总计12,408,922.03元,截止2011年末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此项资产核销对华冠电子母公司的资产总额及净资产没有影响。 常州华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对华冠电子合并报表的影响:本期利润增加85.86万元,净资产减少25.51万元。 公司直接持有华冠电子52.6549%的股权,间接持有11.7945%的股权,常州华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本期利润增加51.00万元,净资产减少15.15万元。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认为:鉴于子公司华冠电子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华冠已于2012年1月6日完成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华冠电子核销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对常州华冠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子公司华冠电子对已完成公司注销工商登记手续的常州华冠长期股权投资和债权进行核销,符合客观事实。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关于该事项作出的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8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2012年8月29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12.9%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收购北京地豪佳禾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伽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25.81%及21.29%股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环保”)以619.35万元、1,238.71万元、1,021.94万元的价格分别收购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力达投资”)、北京地豪佳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豪佳禾”)、北京伽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伽润投资”)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百川”)12.9%、25.81%、21.29%的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力合环保将合计持有中拓百川60%股权,成为中拓百川控股股东。 2、万力达投资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谢耘先生担任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力合环保购买万力达投资所持中拓百川12.9%股权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耘先生回避表决《关于子公司收购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12.9%股权的议案》,该议案获具有表决权的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子公司收购北京地豪佳禾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伽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25.81%及21.29%股权的议案》获九名董事一致同意。 3、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7%;收购中拓百川交易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2%。上述交易均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转让方情况介绍 1、万力达投资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5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庞江华,注册地珠海市,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商业批发、零售及社会经济信息咨询。 万力达投资是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谢耘先生担任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万力达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 2、地豪佳禾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1日,法定代表人朱东生,注册资本8,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金沟河路15号1号楼308房,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专业承包和销售建筑材料。 3、伽润投资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日,法定代表人张铁,注册资本2,41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四平园9号楼地下一层B309室,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技术开发等。 三、交易标的公司—中拓百川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中拓百川成立于2010年7月2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朱传发,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 2、股东持股情况 地豪佳禾货币出资人民币1,4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7%;伽润投资货币出资人民币9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万力达投资货币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3、经营情况 中拓百川通过子公司开展经营业务,目前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中拓”)、延吉中拓城建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吉中拓”)和北京中再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再源”)。各子公司情况如下: (1)东营中拓成立于2011年3月10日,注册资本45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传发,住所为东营市辽河路115号,经营范围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工业污水处理的技术服务,中水回用技术服务,水处理的技术咨询服务。该公司负责中拓百川位于东营的BOT项目,该项目污水处理量为4万吨/日,已签订了《特许经营权协议》,目前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尚未开工建设。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东营中拓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2)延吉中拓成立于2010年8月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传发,住所为延吉市河南街明河胡同9号,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水污染治理。该公司负责中拓百川位于延吉的BT项目,一标段已完成80%,目前正在筹划运作二标段。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延吉中拓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3)北京中再源成立于2011年3月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金强,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路15号1号楼二层208室,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该公司尚未实际展开运营。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北京中再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4、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中拓百川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5、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以201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中拓百川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974.67万元,评估值6,330.72万元,增值3,356.05万元,增值率为112.82%;负债账面价值288.10万元,评估值288.10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686.57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6,042.62万元,增值3,356.05万元,增值率为124.92%。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参照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中拓百川2012年6月30日股东权益2,686.57万元和经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中拓百川2012年6月30日股东权益6,042.62万元,确定力合环保以2,880万元的价格等比例收购中拓百川各股东所持合计60%的股权。 2、股权收购金额: 力合环保以619.35万元的价格收购万力达投资持有的中拓百川12.9%的股权;以1,238.71万元的价格收购地豪佳禾持有的中拓百川25.81%的股权;以1,021.94万元的价格收购伽润投资持有的中拓百川21.29%的股权。 3、本次股权转让前后中拓百川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4、收购款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力合环保在交易协议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50%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440万元)按比例支付给转让方各方;在完成协议项下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后7个工作日内将另外50%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440万元)支付给转让方各方。 5、其他主要条款: (1)交易完成前,中拓百川各股东保证尽力维持现有公司业务,努力保持其正常运转。在未经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中拓百川不得产生增加负债、提高员工薪酬、对外担保等事项。 (2)交易完成后,中拓百川董事会席位5位,力合环保有权指派3位董事,且中拓百川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力合环保推荐的人员担任。 (3)交易完成后,中拓百川项目开展所需的后续资金将由股东各方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4)若未经双方同意,未来5年内双方不得向除交易双方、本次涉及持股的经营团队以外的其它方转让股权。 6、合同生效:本协议自转让方各方及受让方签字后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协议之日起生效。 五、收购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拓百川主要从事水质净化项目投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中拓百川现有股东的市场开拓优势与力合环保的建设及运营优势相结合,有利于加快做大公司环保产业规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六、期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万力达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力合环保收购万力达投资持有的中拓百川12.9%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谢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作出的决议。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4、中拓百川及三家子公司审计报告; 5、中拓百川评估报告;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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