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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2-04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1.5亿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共同审批实施投资理财方案相关事宜,授权和投资期限自董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现将有关委托理财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惠州工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说书(资产组合投资型)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定向广东)2012年第121期》,约定:使用人民币636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惠州工行保本型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6360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11月27日。 4、理财产品投资方向:主要投资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存款等货币市场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5、投资收益: 5.1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 5.2预测收益率测算:产品拟投资10%-9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10%-90%的债权类资产,按目前各类资产的市场收益率水平计算,该资产组合预期年化收益率约3.22%,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资金,则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可为3.10%。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6、公司与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7、风险提示 7.1政策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计而成,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本期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工作正常进行,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导致客户收益受损的风险。 7.2理财收益风险:本期理财产品保本但不保证收益,本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存款等货币市场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用款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投资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7.3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银行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客户面临承担理财资金配置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7.4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除本说明书第八条约定的客户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7.5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发生本产品因募集规模低于产品成立最低标准或其他因素导致产品不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的风险。 7.6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工商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工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7.7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合作的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后续管理,从而导致本期理财产品收益遭受损失。 7.8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期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变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支付理财资金,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7.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应对措施 8.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8.2 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8.3 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8.4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8.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参股企业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7日与惠州工行签订《工银理财共赢3号2012年第22期B款合同》、《工银理财共赢2号“周周分红”人民币理财产品》两份合同,分别使用人民币200万元和1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工商银行工银理财共赢3号2012年第22期B款理财产品和理财共赢2号“周周分红”人民币理财产品。 2、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交通银行惠州分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详情请见公司2012年7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D16版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2-034《关于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今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该独立意见: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所审议的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4日
证券代码: 000049 证券简称: 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2—04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08月3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6,829,1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3.6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09月0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09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09月0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09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01 咨询联系人: 游虹 咨询电话:0755-86299888 传真电话: 0755-86299889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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