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12-017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9月3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长沙君逸康年大酒店十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应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513458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0.32%。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4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4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4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德文 田云峰 3、结论性意见: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李德文律师、田云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