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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简称:*ST吉纤 证券代码:000420 公告编号:2012-4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3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2012年9月3日9: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王进军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吉林省证监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修改。(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进军、宋德武、姜俊周、唐家维、郭峰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方案有效期至2012年9月15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延长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方案有效期12个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进军、宋德武、姜俊周、唐家维、郭峰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相关事项有效期至2012年9月15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上述授权的有效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9月19日14: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延长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3日

附件:

公司章程中原利润分配政策新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简称:*ST吉纤 证券代码:000420 公告编号:2012-4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3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2012年9月3日13: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5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岩峰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吉林省证监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姜岩峰、陈敏、王景霞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方案有效期至2012年9月15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延长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方案有效期12个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姜岩峰、陈敏、王景霞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9月3日

    

    

公司简称:*ST吉纤 证券代码:000420 公告编号:2012-43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9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 ,会议签到时间:13:30-14: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下午15:00至2012年9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方式:2012年9月19日下午14: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网络投票方式如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三、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12年9月14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铭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延长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参加现场会议的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2年9月19日上午9:30起。

(三)登记地点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处和公司六楼会议室。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审议事项申报价格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元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2.00元
《关于修订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3.00元
《关于延长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4.00元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5.00元
所有议案100元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15:00 至2012 年9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八、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432-63502452,0432-63502331

传真:0432-63502329

联系地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处

邮编:132115

联系人:徐建国、王秋红

(二)会议费用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3日

独立董事的意见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董事会和管理层制定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修订了《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同时,由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的有效期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相关事项有效期将于2012年9月15日到期,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延长上述有效期12个月。对于上述事项,我们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和对《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的有效期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相关事项有效期的延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董事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分红制度”的修订、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对《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和对《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的有效期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1年度非公开增发相关事项有效期的延长,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万良、夏令敏、李光民、徐铁君

2012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ST吉纤 公告编号:2012-40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2012年(第一批)和清算以前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支出预算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收到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2年(第一批)和清算以前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12]658号):根据《财政部关于清算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1]427号)、《财政部关于预拨2012年(第一批)和清算以前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2]373号)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下达2012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实施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吉发改环资[2012]714号)下达的奖励资金592万元。经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核实确认,该笔奖励资金的财务处理方式为:拟将收到的奖励资金592万元列入公司 2012 年度营业外收入项目、并归集为 201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科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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