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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2-011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31日上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本次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董事詹黄秋兰、李贻辉、范国斯,独立董事安庆衡因公外出,已分别书面委托董事林胜枝、黄崇胜、陈镜清代为出席。 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崇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怡球金属熔化私人有限公司收购美国金属出口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美国金属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ME公司”)于2002年9月5日在美国纽约州注册成立,发行股数200股(无面额),实收资本250万美元,英文名称“America Metal Export,Inc.”。截止本次收购前,怡球金属熔化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怡球”)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美国籍自然人Ling-Mei Lai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 马来西亚怡球于1984年8月18日在马来西亚境内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再生铝合金锭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为本公司通过怡球国际有限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AME公司主要负责美国境内废铝的收购,为马来西亚怡球和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截止2011年12月31日,AME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2.21万美元。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AME公司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551.00万美元。马来西亚怡球与美国籍自然人Ling-Mei Lai协议决定,马来西亚怡球收购美国籍自然人Ling-Mei Lai持有的AME公司20%的股权,收购金额为128万美元。 本次收购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2-012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8月3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怡球金属熔化私人有限公司收购美国金属出口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美国金属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ME公司”)于2002年9月5日在美国纽约州注册成立,发行股数200股(无面额),实收资本250万美元,英文名称“America Metal Export,Inc.”。截止本次收购前,怡球金属熔化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怡球”)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美国籍自然人Ling-Mei Lai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 马来西亚怡球于1984年8月18日在马来西亚境内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再生铝合金锭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为本公司通过怡球国际有限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AME公司主要负责美国境内废铝的收购,为马来西亚怡球和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截止2011年12月31日,AME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2.21万美元。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AME公司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551.00万美元。马来西亚怡球与美国籍自然人Ling-Mei Lai协议决定,马来西亚怡球收购美国籍自然人Ling-Mei Lai持有的AME公司20%的股权,收购金额为128万美元。 本次收购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2-013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6号《关于核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0元,共募集资金1,36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6,168,660.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831,339.72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1000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4月13日全部到位。 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投入募投项目共441,289.52元,其他项目投入204,000,447.78元,收到存款利息529,286.84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1,074,918,889.2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0年2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华一银行上海青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浮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2年4月19日,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截至201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2年上半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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