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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控股:力求股东利益最大化 2012-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甘霖
证券时报记者 甘霖 东莞控股(000828)一向十分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以此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础。几年来,在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战略目标、股东利益及监管部门要求,公司逐步形成了一套与公司相适应的权益分派政策与决策机制,并通过持续的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 东莞控股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必须遵循三原则:一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实现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证权益分派政策的连续性。2004至2011年的8年间,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累计达到12.71亿元,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比例均值为65.42%。二是以保持权益分派政策的稳定性为原则,建立公司长期、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2004年以来,公司每一个会计年度都坚持现金分红,现金分红的金额占当年实现净利润的年均比例超过40%。其中,近三年(2009-2011年)该比例分别为55.46%、53.15%、43.94%。三是以权益分派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为原则,保证现金分红决策的顺利实施。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订了科学、严谨的权益分派决策程序,在充分听取公司经营层、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并实施。这些举措为保持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司董事会还制订了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予以明确,即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连续三年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六十。 公司从自身业务特点出发,建立了完整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形成了以董事会秘书为主渠道的信息发布制度,对所有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进行主动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均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司信息。 公司坚决杜绝和打击内幕交易行为,从源头抓起,建立严格的内幕信息对外报送、传递、披露流程。2012年,公司进一步完善细化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做到内幕信息各个环节的知情人登记留痕,进一步完善内幕交易防控机制。 目前,公司基本形成了以下三种平台为代表的多层次投资者沟通体系。一是以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邮箱为代表的日常沟通平台;二是以股东大会为代表的现场沟通平台;三是以投资者集体接待日、互动易为代表的网络平台。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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