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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2-25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增加提案的情况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4日在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501,124,7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3%。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兴汉女士主持。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沈坤荣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徐水炎先生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一直互相提供债务担保。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集团公司互相提供债务担保的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互担保(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实业")拟向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经集团公司申请,本公司拟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集团公司同意将该项担保纳入12亿元的互保总金额范围。 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建材实业提供1亿元人民币银行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集团公司同意将该项担保纳入12亿元的互保总金额范围)。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为建材实业提供银行借款连带责任保证的金额增至2亿元。 此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6,189,700股。表决结果:赞成票156,189,7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2、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的要求,为完善利润分配的相关制度,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501,124,78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居建平律师和万巍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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