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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基金暂停大额 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和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9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限制大额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为:10,000.00元,暂停起始日为2012年9月7日。2、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3日,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暂停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高于1万元的申购业务及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万元的交易,本基金将按照1万元进行确认该笔申请,超出部分确认无效;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 2、暂停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高于1万元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万元的,本基金将按照1万元进行确认该笔申请,超出部分确认无效;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失败; 3、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4、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3日,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5、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7日
关于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中信证券从2012年9月10日起代销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485114 ;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485014)。 自2012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中信证券办理工银添颐基金与中信证券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以下基金除外: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后端、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B类之间、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B类之间、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B类之间、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B类之间)。投资者办理转换业务的规则请参照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拨打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或登录网址:www.icbccs.com.cn 咨询、了解基金详情。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7日
关于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 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基金B类份额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只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公司决定自2012 年9 月14日起调整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安排如下: 1、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份额的原赎回费率为0,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
即自2012 年9月14日起,赎回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份额的持有人,且其持有期不满7日的,需按其赎回金额的1.5%承担赎回费。 2、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份额的原赎回费率为0,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
即自2012 年9月14日起,赎回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份额的持有人,且其持有期不满7日的,需按其赎回金额的1.5%承担赎回费。 3、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份额运作期内的原赎回费率为0,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
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份额过渡期内的原赎回费率为0,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
即自2012 年9月14日起,在基金运作期或过渡期赎回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类份额的持有人,且其持有期不满7日的,需按其赎回金额的1.5%承担赎回费。 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按以上标准收取的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2012年9月7日前已持有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自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3日期间赎回B类份额,不受此次调整的影响,2012年9月14日(含本日)后赎回B类份额,因其持有期限大于7日,不受此次调整的影响。 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2、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深红利ETF”)从即日起新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中信证券各营业网点可办理工银深红利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一级交易商 截至2012年9月7日,工银深红利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客户联络中心电话:400-889-5548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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