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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9月7日 2012-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简称为“华商500”,交易代码为“166301”。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交易代码为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简称及交易代码。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①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②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136,205,997.63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39,678.14份),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208,314,336.00份(含场内募集期利息结转的12,336.00份); ③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④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华商中证500基金份额。投资人场外认购本基金所获得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投资人通过场内认购基金所获得的全部份额将按照4:6的比例拆分确认为华商500A份额和华商500B份额。投资人场内认购所得的华商500基金份额的分拆,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和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s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场外申购和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日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与赎回开始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相关事宜。 本基金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相关事宜。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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