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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证监局倡导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 2012-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刘昆明 何顺岗
四川证监局昨日组织辖区上市公司召开“积极回报投资者”座谈会,就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进行交流,并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四川证监局副局长李可倡导辖区上市公司要积极弘扬“同股同权”、“同股同利”、“风险与收益共担”的股权文化,积极回报投资者。 李可指出,积极回报投资者应该从更宽泛的角度理解其内涵和实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回报股东的一种重要形式,但诚信经营、履行承诺、及时披露信息以及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等也同样重要。提倡和弘扬股权文化,树立敬畏意识、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即对市场、对法律规则要敬畏,对这个时代的良好环境和历史机遇要感恩,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要切实履行其受托责任,积极回报股东。 据悉,去年四川共有52家上市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同比增长43.24%;合计分红金额达70.04亿元,同比增长44.67%。分红公司家数和分红金额创历史新高。从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披露情况看,辖区公司已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也建立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进行了公告。 (刘昆明 何顺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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