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2-03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00 ● 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21日(星期五) ● 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21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00 3、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21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21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全文请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9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8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注:上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692、83274780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蔡金燕、陈莹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 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 对未作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若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若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2-03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下属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三”)。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为宏图三胞担保5000万元,目前累计为其担保31208万元(含本次);为浙江宏三担保3000万元,目前累计为其担保150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浙江宏三对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22705.50万元(含本次)。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9月11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到期的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到期的2000万银行汇票(50%保证金)和2000万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为宏图三胞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到期的5000万元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2、本公司为浙江宏三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大路支行到期的2000万元贷款和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50%保证金)继续提供担保,实际担保责任为3000万元,期限壹年。浙江宏三对此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上述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简介 1、宏图三胞,注册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106号,注册资本154232.1688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亚非。经营范围:高新技术研制与开发;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激光音、视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电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脑回收、维修;代理发展电信业务;家电回收;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销售。 公司持有宏图三胞100%的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宏图三胞经审计的总资产592291万元,净资产207132万元,资产负债率65.03%;2011年1-12月份营业收入993745万元,利润总额17709万元。 2、浙江宏三,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398号东信大厦2幢2楼,注册资本37598.62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亚非。经营范围:电子通讯、计算机的高新技术开发;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办公用品、仪器仪表的销售;电子网络工程设计、安装;投资咨询,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计算机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安装、维修服务。 本公司持有浙江宏三91.82%的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浙江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105567万元,净资产52003万元,资产负债率50.74%;2011年1-12月份营业收入265888万元,利润总额5865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公司,对其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具有保障。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5705.50万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对外担保余额为12000万元。以上担保总额122705.50万元,占本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20%。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2-03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中期票据,本次发行事项经2012年9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2、发行期限 可分期发行,单笔期限不低于3年 3、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 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二、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本次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中期票据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2-03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2年9月11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中期票据,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 本次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中期票据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临2012-039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宏图高科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做好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企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定及披露工作的业务提示》(中市协函[2012]135号)文件要求,公司制定了《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到期的2000万银行汇票(50%保证金)和2000万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浙江宏三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大路支行到期的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50%保证金)和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继续提供担保,实际担保责任为3000万元,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到期的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宏图三胞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到期的5000万元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临2012-038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2年9月27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发行公司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司临2012-037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