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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2-04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2-09-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2012年8月23日; 2、授予数量:公司本次授予对象590人,授予数量8,611,611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43%; 3、授予价格:10.65元/股; 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5、限制性股票计划在授予日的24个月后分三次解锁,解锁期为36个月。 1) 在授予日后的24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24个月至60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1/3;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1/3;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1/3。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6、所有激励对象获授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12 年8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载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2-039)附件上公示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9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2〕 295号《验资报告》,认为: 经审验,截至2012年9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91,713,657.15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捌佰陆拾壹万壹仟陆佰壹拾壹元(¥8,611,611.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3,102,046.15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00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12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13号)。截至2012年9月4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8,611,611.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2,008,611,611.00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2 年8月23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2 年9月13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2,008,611,611股摊薄计算,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0.70元。 六、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000,000,000股增加至2,008,611,61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本次股份授予前合计持有本公司852,100,000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2.61%;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42%。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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