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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3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2012-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股份")于2012年9月1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孙毅先生(持有浙富股份246,022,070股限售股股票,占浙富股份总股本的41.10%)的通知:其本人因融资需要于2012年8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桐庐支行")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浙富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70万股(占其持有浙富股份股票的8.41%,占浙富股份总股本的3.46%)质押给农行桐庐支行,为其从农行桐庐支行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出质,期限为一年。上述质押手续已于2012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此外,孙毅先生根据与华夏银行杭州桐庐支行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条款"当质押率高于所质押股票市场价格60日均价的60%时,需追加质押物"的规定,已分别于2012年2月20日追加质押股票400万股(按公司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的股数计算),于2012年9月10日追加质押股票300万股;根据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合同条款"所质押股票的市场价格低于6.78元/股时需追加质押物"的规定,于2012年9月11日追加质押股票300万股。 综上,孙毅先生此次共质押其所持有的浙富股份股票3070万股,占其持有的浙富股份股票的12.48%,占浙富股份总股本的5.13%。 除上述股权质押外,孙毅先生已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浙富股份股票3726万股(按公司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的股数计算),占其持有的浙富股份股票的15.14%,占浙富股份总股本的6.22%。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发布的《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1-035) 截止本公告日,孙毅先生共质押其所持有的浙富股份股票6796万股,占其持有的浙富股份股票的27.62%,占浙富股份总股本的11.35%。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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