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2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2-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8月30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3.60000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00,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60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9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9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9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2年9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9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2年9月2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0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1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西庄村天堂河(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鲍丽娜 咨询电话:010-60276313 咨询传真:010-60279917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